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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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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19—099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1月13日10:30,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1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1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对股东汉富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合法身份确认程序的议案》

  2019年11月11日,公司股东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恒投资”)分别向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送达的《关于对汉富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韩学渊相关行为真实性的质疑》(以下简称“《质疑函》”)。《质疑函》主要内容为:鉴于汉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富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韩学渊目前实际情况,作为全新好股东,博恒投资对汉富控股股东身份的合法性及对汉富控股及实际控制人韩学渊向监管部门和上市公司所提供的所有签字盖章文件的真实性提出严重的质疑。博恒投资无法确认汉富控股及韩学渊提供的文件的真实性及是否为其意愿的真实表达。

  对于股东《质疑函》反映相关问题,基于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和公平原则,公司监事会作为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决定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启动并完成股东、实际控制人真实性及其所提供文件真实性及合法性确认程序。具体程序及安排如下:请汉富控股实际控制人韩学渊先生本人于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21日期间,备齐身份证、法人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及其与上市公司日常通讯方式等资料,到公司监事会完成汉富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合法身份确认手续,并由上市公司聘请律师出具意见报告。最终监事会将确认结果、律师意见报告报送监管部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监事马斌投弃权票,表决意见为:开会前已与公司反馈,需请律师发表意见议案涉及的核实程序是否违反章程,截止会议表决前,未收到公司提供的律师正式意见。对于此议案是否符合程序不能确定,故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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