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和担保情况概述
近期,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徳资管”)与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信托”)签署《信托贷款合同》(编号:bitc2019(lr)-【6617】号),信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小写50,000,000.00元),贷款期限为1年,用于归还金融机构借款。同时,公司与渤海信托签署《保证合同》(编号:bitc2019(or)-【6619】号),同意为上述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渤海信托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相关程序履行情况
(一)融资事项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已设及新设)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2019年4月29日和5月2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2019年度融资计划的公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担保事项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增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2019年4月29日和5月2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相关方基本情况
(一)融资方基本情况
1.名称: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1043237365
3.住所: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7号B座22-23层
4.法定代表人:成小云
5.注册资本:36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1983年12月09日
7.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8.营业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名称: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409室
3.法定代表人:王广西
4.注册资本:47.2127亿元
5.成立日期:2016年7月4日
6.营业期限:长期
7.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资产置换、转让与销售;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资产管理范围内的非融资性担保;投资、财务及法律咨询与顾问(不含证券、保险、金融业务);项目评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元
■
10.被担保人海徳资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融资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信托贷款合同》(编号:bitc2019(lr)-【6617】号)
1.贷款人: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贷款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3.贷款用途:归还金融机构借款
4.贷款期限:1年
5.贷款合同生效:合同经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及贷款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保证合同》(编号:bitc2019(or)-【6619】号)
1.保证人: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5.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债务展期的,经保证人同意,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两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6.合同生效: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7.反担保情况:本次保证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信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信托贷款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2019年度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金额为81,828万元人民币,均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徳资管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76%;若本次担保全部发生,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金额为86,82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97%。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为公司担保金额为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3%。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均未发生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