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天信息”)于2019年9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22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及时会同所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公司申请文件有关内容进行了必要的修改、补充说明或解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复》及相关公告。公司已按要求将上述反馈意见书面回复材料报送至中国证监会审核。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反馈意见回复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材料进行了补充和修订,现将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及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该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九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