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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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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19-61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意向性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最终以双方签署的正式转让协议为准。本次股份转让事项须经证券监管部门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股东及时将最新进展告知公司,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平洋”)第一大股东北京嘉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裕投资”或“甲方”)于2019年11月5日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或“乙方”)签订《股份转让意向性协议》,嘉裕投资拟将其持有的公司不低于40,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8683%)转让给华创证券。该事项将可能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署双方基本情况

  (一)嘉裕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嘉裕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31716942W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延庆县南菜园二区甲二号1至2层甲2-3、2-4

  法定代表人:杨智峰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3月30日

  经营范围:对计算机产业、电子高新技术产业、信息产业及系统网络工程项目的投资;对交通运输业、商业的投资;商业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食品。

  截至本公告日,嘉裕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44,039,9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2%。

  (二)华创证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730967897P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16号

  法定代表人:陶永泽

  注册资本:922,592.31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1月22日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华创证券总资产3,557,164.88万元,净资产1,079,076.40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82,564.37万元,净利润24,296.00万元(合并口径)。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华创证券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

  二、《股份转让意向性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标的及对价

  甲方拟将持有的太平洋的股份不低于40,000万股(占太平洋总股本的5.8683%)转让予乙方。本次交易价格以双方签署的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二)工作安排

  甲乙双方应积极推进本意向性协议及本次交易涉及的正式协议所涉及的交易各方的内部决策、证券监管机构的批准、备案(如有)等程序。

  甲乙双方均需配合对方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进行必要尽调,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本次股份转让事项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若证券监管机构不认可乙方的股东资格,甲乙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均无效。

  (三)法律效力

  除本意向性协议第二条(工作安排)、第三条(保密条款)之约定外,本意向性协议仅为各方实施本次交易的意向性文件,甲乙双方确认本意向性协议并不视为就交易或交易条件做出承诺。各方为达成本次交易而应享有的权利及履行的义务,以各方日后签署的相关具体协议(如有)为准。

  (四)本意向性协议的解除和变更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意向性协议;同时,任何一方可在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后解除本协议。

  自甲乙双方签署正式协议之日起,本意向性协议自动解除。

  三、本次股份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如本次股份转让最终实施完成,公司股权结构将发生较大变化。本次股份转让前,嘉裕投资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股份转让后,第一大股东将变更为华创证券。

  四、风险提示

  1. 此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最终以双方签署的正式转让协议为准。本次股份转让事项须经证券监管部门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 公司和华创证券均从事综合类证券业务,如本次股份转让最终实施完成,两家证券公司将可能在业务和客户资源等多方面进行合作。由于证券行业经营的复杂性,合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股东及时将最新进展告知公司,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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