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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0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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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
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内容涉及《信息披露办法》对基金信息披露事项相关要求的更改,以及基金管理人部分信息的更新。本次修改的基金明细如下表所示,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dfham.com)查阅各基金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也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相关公告附件中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

  上述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将在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对相应部分进行更新并按规定进行披露。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dfham.com)查阅上述基金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也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进行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投资上述基金前请认真查阅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4日

  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1月0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所有销售机构自2019年11月5日起(含)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单日累计金额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申请,即,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00万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若存在单笔金额超过100万元的申请,则对该笔申请不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部分予以确认,其余申请(若有)不予确认;若单笔金额均未超过100万元,则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0万元限额的申请给予确认,其余不予确认。在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业务正常办理。

  (2)关于恢复本基金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公司网站:www.dfha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咨询。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及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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