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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0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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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19-089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59,400股,涉及人数为12人,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1,058,938,128股的比例为0.06%,回购价格为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5.61元/股。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058,938,128股,变更为1,058,278,728股。

  3、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7年8月15日,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维数字”)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8月2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17年8月3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17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在公司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资金不足等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或认购部分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570名,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的数量为3,637.3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部分的数量为476.3万股。授予的股份已经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并于2017年9月28日上市流通。

  5、2018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于2018年4月12日获得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8年5月22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1,070,931,280股,变更为1,069,896,280股。

  6、2018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18年6月11日,同意公司向7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76.3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4.66元/股。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授予的股份已经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并于2018年8月24日上市流通,公司股份总数由1,069,896,280股,变更为1,074,504,280股。

  7、2018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2018年8月22日获得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8年10月24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13名离职员工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1,074,504,280股变更为1,074,103,280股。

  8、2018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除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解除限售条件外,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3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045.41万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97%。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9、2019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2019年4月23日获得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9年7月1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40名离职员工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1,074,103,280股变更为1,072,909,280股。

  10、2019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24.9万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21%。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11、2019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对12名离职员工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已经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12名离职员工上述659,400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1,058,938,128股变更为1,058,278,728股。

  12、2019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8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974.55万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92%。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2名激励对象:王立军、易任、于振虹、伍俊杰、陈绪勇、邱燕锋、黄军、程灵丽、李付昆、张亮、蓝应峰、王宏昊由于离职原因,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59,400股,回购价格为5.61元/股,回购所需的资金为人民币3,699,234.00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信息如下表所示:

  ■

  2019年10月14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回购注销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390号),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58,938,128股减少为1,058,278,728股。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10月31日办理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注:1、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份结构表为准。2、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019年10月21日起进入转股期,总股本数量可能因债券持有人的转股情况而发生变化,本次变动前的股份数量为2019年10月14日的股份数量,当前总股本实际数可能与上表存在一定差异。

  四、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所需的资金为人民币3,699,234.00元,系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由于回购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较小,因此,以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估算,对公司资产总额、资产负债率、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均变动不大,不会对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产生较大影响。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19-090

  债券代码:127013          债券简称:创维转债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创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659,400股离职员工所持限制性股票,其所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创维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不需调整。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公开发行了1,0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创维转债,债券代码:12701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创维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为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前次“创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创维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1.56元/股,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94,000股,根据相关规定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公司对“创维转债”的转股价格进行了调整,由11.56元/股调整为11.5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19年7月12日生效,详见公司2019年7月12日发布的《关于“创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

  2、因公司实施2019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创维转债”的转股价格进行了调整,由11.57元/股调整为11.4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19年9月26日生效,详见公司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创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2)。

  三、本次“创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因及结果

  2019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共计659,400股股权激励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61元/股。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前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058,938,128股减少至1,058,278,728股。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9)。

  根据相关规定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公司应对“创维转债”的转股价格进行调整。由于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很小,经计算本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仍为11.49元/股,“创维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不需调整。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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