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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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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3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2018年11月2日分别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的预案》,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18年11月9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75)。上述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19年8月30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股份,并于2019年8月31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 2019年9月3日、2019年10月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 、2019-067);2019年10月2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具体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截至2019年11月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已累计回购股份27,36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最高成交价为6.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1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42,880,797.41元(不含交易费用)。

  至此,公司回购股份完成。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回购股份期限届满且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期届满暨回购完成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公司股份预计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27,360,900股,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按照公司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回购用途,回购股份将全部锁定,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的预计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四、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12,068,000股(2019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8月30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8,492,013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2,123,003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五、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此期间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企业发展和市场变化适时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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