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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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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19-082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公司股东上海祺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祺嘉”)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6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00%),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公司近日收到上海祺嘉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其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进展情况

  ■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情况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祺嘉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未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上海祺嘉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3、上海祺嘉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目前,上海祺嘉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上海祺嘉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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