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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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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丰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兆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洪军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要变动说明:

  ■

  3.1.2损益表项目主要变动说明:

  ■

  3.1.3现金流量表项目主要变动说明: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05号”文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公开发行6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63,000.00万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56号文同意,公司63,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4月1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2019年10月8日,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19-062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转股代码: 191530         转股简称:大丰转股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丰华先生召集,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集团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集团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新业务单元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新业务单元的法人治理结构与激励约束机制,增强新业务单元核心经营团队以及骨干员工对实现公司与业务单元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业务单元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与业务单元的长远发展,公司就各业务单元实施管理层持股,拟定了《新业务单元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业务单元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66)。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19-063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转股代码: 191530         转股简称:大丰转股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在公司住所地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明确表示同意定期报告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19-064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转股代码: 191530         转股简称:大丰转股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及业务计划安排对原经营范围做出调整,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公司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准并登记在营业执照上的范围为准。

  本次修订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19-065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转股代码: 191530         转股简称:大丰转股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集团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集团票据池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盘活存量资产,提高票据运作效率,消化全公司票据存量,降低整体资金成本,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拟开展集团票据池业务。

  一、集团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集团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集团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集团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集团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集团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上述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集团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按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形式采用票据质押、存单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开展集团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账款过程中,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不断增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汇票,持有的未到期商业汇票相应增加。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汇票的方式结算。

  1、收到商业汇票后,公司可以通过集团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集团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集团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集团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集团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集团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集团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集团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集团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集团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业务授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本次集团票据池业务期限和实施额度内决定有关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作金融机构、确定合作条件、不同法人主体之间相互使用额度调配以及相关协议签署等。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通过开展集团票据池业务可以将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票据管理成本,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额度的集团票据池业务。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19-066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1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宁波余姚新建北路737号公司三楼综合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15日

  至2019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2019年10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19年10月3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 现场登记时间: 2019 年11月15日(9:00-14:00)。

  (三) 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余姚新建北路737号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 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

  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须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 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 2019 年 11 月 15日下午 14:0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温杰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余姚新建北路737号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 315400

  电话号码: 0574-62899078

  传真号码: 0574-62892606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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