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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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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审议通过《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董事14人。

  1.3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行长王晖,分管财务工作行长助理罗结,财务部门负责人吴聪敏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本季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为母公司数据外,均为合并报表数据,货币单位以人民币列示。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

  注:1.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2.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算。

  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未年化处理。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前十名普通股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的普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注: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来源为渤海产业投资基金。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成都银行各项业务稳步发展,经营业绩持续提升,资产质量不断优化。

  业务规模稳步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总资产达5,431.2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08.39亿元,增幅10.33%;存款总额3,797.2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74.31亿元,增幅7.79%;贷款总额2,232.9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74.60亿元,增幅20.16%。

  经营效益持续提升。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3.02亿元,同比增长8.84亿元,增幅10.5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07亿元,同比增长6.12亿元,增幅18.01%;基本每股收益1.11元,同比增长0.16元;年化资产利润率1.03%,同比增长0.04个百分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23%,同比增长0.32个百分点。

  监管指标总体良好。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不良贷款率1.45%,较上年末下降0.09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58.33%,较上年末增长21.32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5.85%,较上年末增长1.77个百分点。

  四、重要事项

  4.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千元

  ■

  4.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二级资本债券”。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9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功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公告》。

  2019年1月9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理财子公司的议案》,拟申请全资发起设立成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最终以监管机构认可及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10亿元,该事项尚需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9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理财子公司的公告》。

  2018年11月21日,本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创金融债的议案》,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最终发行规模以监管部门审批为准),期限3年的双创金融债券,用于支持双创产业项目,进一步提升本公司对双创产业项目的金融服务水平,履行支持双创发展的社会责任。目前正在按照监管要求有序推进债券发行的有关申报审批工作。

  4.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4.5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说明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集团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上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主要影响为调增未分配利润39,785千元,调减其他综合收益13,004千元。

  五、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5.1 补充财务数据

  ■

  注:1.资产利润率=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

  2.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3.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余额/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

  4.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准备/不良贷款余额。

  5.贷款拨备率=贷款损失准备/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

  5.2 主要业务数据

  单位:千元

  ■

  5.3 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千元

  ■

  注:1.按照2012年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信用风险采用权重法、市场风险采用标准法、操作风险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

  2.按照《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资本并表范围包括四川名山锦程村镇银行、江苏宝应锦程村镇银行、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5.4 杠杆率

  单位:千元

  ■

  5.5 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千元

  ■

  5.6 贷款五级分类(不含应计利息)情况

  单位:千元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晖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19-039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决议表决截止日为2019年10月30日。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9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4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4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何维忠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所界定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纳入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本议案已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经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工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中国银保监会相关规定所界定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基于本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本议案已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经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本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谢艳丽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谢艳丽女士简历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19-040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决议表决截止日为2019年10月30日。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出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本次监事会会议之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19-041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本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谢艳丽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谢艳丽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谢艳丽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附:

  谢艳丽女士简历

  谢艳丽,女,出生于1979年6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会计师、助理工程师,取得注册管理会计师资格,现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兼战略发展部(二级部门)副总经理。

  谢艳丽女士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西御街16号

  联系电话:028-86160295

  传真:028-86160009

  邮箱:ir@bocd.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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