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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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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余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良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春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

  2、利润表项目

  ■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批准报送日期: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9-39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正常经营不受影响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5亿元自筹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该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使用,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债券、证券回购、证券逆回购、公募基金、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及通过投资非保本银行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等。通过前述以外的方式进行委托理财的,不在本次证券投资授权范围内。具体投资事宜由公司管理层负责实施,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总余额不得超过额度范围。

  由于公司本次证券投资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披露的《关于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40)。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9-40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现将本次证券投资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述

  (一)证券投资目的、金额、投资范围及期限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效益,在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资金情况,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3.5亿元自筹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该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使用,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债券、证券回购、证券逆回购、公募基金、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及通过投资非保本银行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等。通过前述以外的方式进行委托理财的,不在本次证券投资授权范围内。具体投资事宜由公司管理层负责实施,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总余额不得超过额度范围。

  (二)实施方式:由公司管理层在3.5亿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

  (三)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四)实施主体:上市公司本部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证券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此外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2019年3月修订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证券投资的决策、执行和控制程序,规定了公司证券投资的管理规范和流程。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证券投资操作,控制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均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设置了专业部门具体运作证券投资业务。公司投资管理部负责具体运作证券投资;资产财务部负责资金的汇划;风险控制部负责对证券投资事宜定期审计和评估。

  3、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和人员分离原则,操盘人员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相分离,相互制约。

  4、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审慎进行证券投资。

  5、公司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有权对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6、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证券投资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

  7、在定期报告中,对证券投资及其收益情况进行单独披露,接受公众投资者的监督。

  三、需履行审批的程序

  由于公司本次证券投资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适度进行证券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适时开展证券投资,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但同时也存在因为证券投资产生损失,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良影响的可能。

  五、独立董事关于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已经制订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原则、决策、执行和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降低投资风险。

  (三)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开展上述业务不会对公司日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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