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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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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第三季度报告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执行董事、总裁孙永才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现场会议,委托执行董事徐宗祥先生代其行使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各项议案的表决权和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的签字权。

  1.3  公司负责人刘化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完成了对公司控股股东中车集团控股的青岛北车日立轨道通信信号有限公司51%股权的收购,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上年同期数进行了重述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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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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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报告期末,公司A股股东户数为801,934户,H股登记股东户数为2,683户。

  注2: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注3:报告期内,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车金证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中国中车100,446,000股A股股份换购博时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份额、广发央企创新ETF份额及嘉实央企创新驱动ETF份额。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注:以下分析中本期指2019年1-9月。

  1. 应收票据减少42.92%,主要是本期收到的票据减少所致。

  2. 应收账款增加40.60%,主要是本期销售收入增长,加之本期末集中交付产品所致。

  3. 预付账款增加30.45%,主要是本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预付款增加所致。

  4. 存货增加35.56%,主要是本期按订单生产及备料增加所致。

  5. 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少90.12%,主要是公司所属财务公司发放的贷款及垫款减少所致。

  6. 长期应收款增加57.58%,公司所属金租公司发生的融资租赁款增加所致。

  7. 使用权资产本期增加,主要是本期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而新增的科目。

  8. 短期借款增加89.00%,主要是本期增加了短期借款所致。

  9. 应付职工薪酬增加31.67%,主要是本期计提的应付工资增加所致。

  10. 应交税费减少42.79%,主要是本期缴纳了增值税和所得税费用所致。

  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68.56%,主要是本期末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减少所致。

  12. 其他流动负债增加198.22%,主要是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债券增加所致。

  13. 长期借款增加151.07%,主要是本期增加长期借款所致。

  14. 应付债券增加31.08%,主要是本期可转换债券由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转回至本科目所致(回售权日已到期)。

  15. 租赁负债本期增加,主要是本期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而新增的科目。

  16. 财务费用减少61.76%,主要是本期利息支出和汇兑损失减少所致

  17. 投资收益减少77.49%,主要是上年同期有转让股权收益所致。

  18. 资产减值损失增加31.91%,主要是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19.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减少39.72%,主要是本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减少所致。

  20. 资产处置收益减少119.26%,主要是上年同期处置土地使用权所致。

  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净流出55.35亿元,上年同期为净流出7.42亿元,净流出量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净流出 93.15亿元,上年同期为净流出123.45亿元,净流出量减少主要是报告期内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3.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净流量为净流入90.47亿元,上年同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净流出29.51亿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4.15%,主要是铁路装备业务增长所致。铁路装备业务、城轨与城市基础设施业务、新产业业务、现代服务业务分别占营业收入的57.28%、17.69%、21.19%、3.84%。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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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路装备业务的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23.41%,主要是机车、货车、动车组、客车收入增长所致。其中机车业务收入161.83亿元、客车业务收入86.93亿元、动车组业务收入494.07亿元、货车业务收入142.21亿元。

  城轨与城市基础设施业务的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31.09%,主要是本期交付的城轨地铁产品增加所致。

  新产业业务的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4.15%,主要是本期风电业务等收入增加所致。

  现代服务业务的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47.75%,主要是本期缩减物流业务所致。

  2019年1-9月,公司新签订单约1,770亿元(其中国际业务签约额约171亿元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2019年4月18日发行2019年第一期90日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30亿元,到期日2019年7月21日,已到期兑付。

  2. 公司2019年4月23日发行2019年第二期180日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30亿元,到期日2019年10月21日。

  3. 公司2019年4月24日发行2019年第三期90日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30亿元,到期日2019年7月24日,已到期兑付。

  4. 公司2019年4月25日发行2019年第四期90日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30亿元,到期日2019年7月25日,已到期兑付。

  5. 公司2014年发行的中期票据(14北车MTN002)人民币20亿元,已于2019年3月18日到期并按期兑付。

  6. 2019年6月26日,公司完成1次资产支持票据优先级票据利息兑付。

  7. 2019年7月24日发行2019年第五期61天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30亿元,到期日2019年9月23日,已到期兑付。

  8. 2019年7月25日发行2019年第六期120天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30亿元,到期日2019年11月22日。

  9. 2019年7月26日发行2019年第七期90天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15亿元,到期日2019年10月24日。

  10. 2019年7月26日发行2019年第八期119天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45亿元,到期日2019年11月22日。

  11. 2019年9月19日发行2019年第九期60天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30亿元,到期日2019年11月18日。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股)         编号:临2019-038

  证券代码:  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万军先生因工作需要于近日向公司监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

  由于万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万先生的辞职将在补选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万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相应职责。公司将按照规定程序尽快完成相应工作。

  万先生确认,其与董事会及监事会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和遗留问题,亦无任何与其不再担任监事有关的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万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万先生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的积极作用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股)         编号:临2019-039

  证券代码:  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10月3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执行董事、总裁孙永才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现场会议,委托执行董事徐宗祥先生代其行使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各项议案的表决权和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的签字权。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刘化龙先生主持,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铮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马云双先生、王宫成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该等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车建工、时代电气、苏州建工参股设立无锡至江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PPP项目SPV公司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株洲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苏州中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人民币5.863亿元参股设立无锡至江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PPP项目SPV公司。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与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同意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刘化龙、孙永才、徐宗祥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对外投资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股)         编号:临2019-040

  证券代码:  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10月3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军先生主持,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车建工、时代电气、苏州建工参股设立无锡至江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PPP项目SPV公司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株洲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苏州中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人民币5.863亿元参股设立无锡至江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PPP项目SPV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陈晓毅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陈晓毅先生简历

  陈晓毅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亦任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法律事务部部长。陈先生曾任北京二七机车厂锻工车间副主任、主任,经营计划处处长,规划管理处处长,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高级工程师,企业管理部高级工程师、部长助理,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部长、部长。2015年6月至2017年11月任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2017年11月至2018年9月任公司法律事务部副部长(部长级),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部长(部长级)、职工代表监事;2018年9月起出任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股)         编号:临2019-041

  证券代码:  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0月3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詹艳景女士和楼齐良先生的辞职报告。詹艳景女士因工作需要辞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楼齐良先生因工作需要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詹艳景女士和楼齐良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詹艳景女士和楼齐良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之间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辞职有关的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及债权人注意。公司对詹艳景女士、楼齐良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2019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李铮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马云双先生、王宫成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该等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李铮女士、马云双先生、王宫成先生简历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

  李铮女士简历

  李铮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会计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会计师,公司党委常委,亦任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李女士曾任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水电海外投资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工会主席、党委委员,中国电建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19年10月起出任公司党委常委。

  马云双先生简历

  马云双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公司党委常委。马先生曾任南车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南车成都机车车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中车成都机车车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9年10月起出任公司党委常委。

  王宫成先生简历

  王宫成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公司党委常委。王先生曾任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南车集团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党委宣传部(企业文化部)部长,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南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总监,中国南车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0月起出任公司党委常委。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股)         编号:临2019-042

  证券代码:  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子公司对外投资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87亿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需累计计算的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之外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标准,本次关联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无锡PPP项目相关正式的投资协议、股东协议、PPP项目合同尚未签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苏州中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集团”,为联合体牵头人)、中车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中车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车集团下属参股公司中车(北京)城市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6家主体组成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投标无锡至江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无锡PPP项目”),并于2019年10月8日中标。

  无锡PPP项目合作期限为29.5年(其中建设期为4.5年,运营期25年),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39.85亿元。项目资本金为人民币55.94亿元(占项目总投资金额的40%),其中:政府出资代表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江阴市新国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20%(其中: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代表无锡市政府出资20%,江阴市新国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表江阴市政府出资80%),联合体出资80%(其中:中车属全资子公司中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苏州中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合计出资10.48%,约人民币5.87亿元)。

  联合体与政府出资代表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江阴市新国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设立项目公司负责完成无锡PPP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亿元,中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苏州中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车集团、中车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车(北京)城市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项目公司5.48%、1%、4%、0.1%、2.4%及67.02%的股权。

  由于中车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中车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系中车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需累计计算的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之外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标准,本次关联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中车集团

  中车集团系由原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北车集团”)采取吸收合并的方式与原中国南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南车集团”)合并而来。北车集团系经国务院以《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2〕18号)批准、从原中国铁路机车车辆工业总公司分立重组的国有独资大型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

  2015年8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与中国南车集团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5〕102号)批准,北车集团与南车集团合并,合并完成后,北车集团存续并更名为“中国中车集团公司”。2015年9月24日,北车集团已就本次合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名称为“中国中车集团公司”,变更后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300,000万元。

  2017年9月,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中国中车集团公司改制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改革﹝2017﹞1015号)批准,中车集团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改制后中车集团名称为“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00,000万元。

  中车集团住所为北京市丰台区芳城园一区15号楼,法定代表人为刘化龙,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300,000万元,企业性质为国有独资公司,主营业务为轨道交通装备及重要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修理和租赁,以及依托轨道交通装备专有技术的延伸产业。

  中车集团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口径)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人民币398,473,449,793.89元、人民币150,753,575,388.34元,2018年度经审计(合并口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229,350,951,733.12元、人民币9,605,294,245.37元。

  2、中车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中车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系中车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中车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住所为北京市丰台区芳城园一区15号楼,法定代表人为张洪权,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10,000万,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主营业务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中车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口径)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人民币2,413,620,110.45元、人民币1,108,349,577.27元,2018年度经审计(合并口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811,152.24元、人民币266,997.28元。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及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关联交易系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苏州中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中车集团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中车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参与投资无锡PPP项目。

  2、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无锡PPP项目正式的投资协议、股东协议、PPP项目合同尚未签署,公司将在相关具体事项明确并签署正式协议后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有利于加快形成机电集成能力、工程总包能力和具有“中车”特色的运营服务能力。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9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车建工、时代电气、苏州建工参股设立无锡至江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PPP项目SPV公司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成员7人,实到董事6人,执行董事、总裁孙永才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现场会议,委托执行董事徐宗祥先生代其行使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各项议案的表决权和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的签字权。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2、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关于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下属子公司与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同意该关联交易。

  六、风险提示

  无锡PPP项目正式的投资协议、股东协议、PPP项目合同尚未签署,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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