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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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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除董事朱鹏先生缺席本次董事会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方旭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雪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雪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762.24万元,较上年末下降2,407.65万元,下降幅度为75.95%,主要系本期营收下降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863.34万元,较上年末下降788.86万元,下降幅度为47.75%,主要为坏账准备余额增加所致;

  3、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为42.90万元,较上年末下降80.89万元,下降幅度为65.35%,主要为预付工程款退回所致;

  4、存货期末余额为234.89万元,较上年末下降502.67万元,下降幅度为68.15%,主要为库存商品销售所致;

  5、其他流行资产期末余额为116.44万元,较上年末下降269.51万元,下降幅度为69.83%,主要为预缴所得税退回所致;

  6、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为52.05万元,较上年末下降39.04万元,下降幅度为42.86%,主要为办公室装修费摊销所致;

  7、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为110.91万元,较上年末下降68.59万元,下降幅度为38.21%,主要为预收货款结转收入所致;

  8、少数股东权益期末余额为-87.24万元,较上年末下降56.05万元,下降幅度为179.74%,主要为控股子公司亏损所致;

  9、营业收入本期发生额为404.4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936.42万元,下降幅度为96.09%,主要为营收规模大幅下降所致;

  10、营业成本期发生额为560.2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107.66万元,下降幅度为94.21%,主要为营收规模大幅下降所致;

  11、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为168.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1.17万元,增长幅度为2144.38%,主要为本期美国子公司计提的税金增加及上期基数小所致;

  12、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为106.9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02.69万元,下降幅度为73.90%,主要为本期销售投入减少所致;

  13、管理费用本期发生额为3850.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50.37万元,增长幅度为48.08%,主要为本期数据中心折旧运维等费用计入管理费用所致;

  14、研发费用本期发生额为846.9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97.39万元,下降幅度为54.08%,主要为本期研发投入减少所致;

  15、其他收益本期发生额为4.8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5.46万元,下降幅度为96.00%,主要为本期收到的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6、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为0.7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8万元,下降幅度为61.91%,主要为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同比下降所致;

  17、所得税费用期末余额为-20.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156.92万元,下降幅度为100.94%,主要为递延所得税减少所致;

  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为-2,758.7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81.78万元,下降幅度为116.04%,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2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为304.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17.61万元,增长幅度为159.42%,主要为处置固定资产收回的现金同期增加及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期减少共同所致;

  20、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本期发生额为46.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5.65万元,增长幅度为178.15%,主要为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立案调查事项

  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鄂证调查字2016005号),因公司相关行为涉嫌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19年5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9〕70号),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尚未作出最终处罚决定。

  2、原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划转过户及控制权变更事项

  因原控股股东盈方微电子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回购纠纷案件,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在该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了盈方微电子持有的87,405,000股公司股票,该部分公司股票由上海舜元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功竞得,已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裁定划转至上海舜元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有。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盈方微电子所持有的87,405,000股公司股票已完成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该部分股票现已被划转至舜元投资名下。本次股份划转过户完成后,盈方微电子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陈志成先生不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舜元投资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3、原控股股东及原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

  因公司原控股股东盈方微电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陈志成先生及自然人陈万红与深圳市通凯建材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拟于2019年11月7日在该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盈方微电子所持有的250,000股及陈志成先生持有的1,531,739股公司股票。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19-073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5日以邮件、短信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除董事朱鹏先生缺席本次会议外,其余董事均参会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一)《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截至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讯表决截止时点,公司未收到董事朱鹏先生的表决票。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下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截至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讯表决截止时点,公司未收到董事朱鹏先生的表决票。

  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19-074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5日以邮件、短信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均参会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一)《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已于2019年8月14日届满,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舜元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第二大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蒋敏女士和高玉凤女士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具体提案如下:

  1、《选举蒋敏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提案。

  2、《选举高玉凤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提案。

  上述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已于2019年10月30日向公司董事会发出了《关于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项议案。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逐一进行投票选举。公司职工监事的选举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进行。

  在相关程序选举新一届监事会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对周佐益先生和王涛先生在担任本公司监事期间忠实诚信、勤勉尽责的工作表示由衷感谢!

  二、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附件: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高玉凤,女,1983年11月生,毕业于同济大学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执业资格证;曾就职于东方证券研究所,中银国际证券机构部。自2017年至今,任职于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股权投资二部业务总监。

  高玉凤女士除在东方证券任职外,与上市公司或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蒋敏,女,1970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历任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舜元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财务经理,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审计总监,上海理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上海加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蒋敏女士与上市公司或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19-075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下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是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杨利成、林卓彬、宗士才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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