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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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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贺正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志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志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拟向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农牧”)的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巨星农牧10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自2019年9月9日起停牌,并于2019年9月24日复牌。

  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并于2019年9月2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下简称“指定信披媒体”)发布了相关公告。

  2019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公司本次交易的部分事项作出修订,并于2019年9月27日在公司指定信披媒体发布了《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2019年9月2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9】2789号《关于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准备《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为确保《问询函》回复内容的准确与完整,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将进行延期回复,预计将不晚于2019年10月31日回复至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9年10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披媒体披露了《振静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就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向广大投资者做了简要说明。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正在持续推进,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待前述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及其它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时公司也将积极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披义务。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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