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马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冬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贾冬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19-019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10月29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19年10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长马斌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媒体来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媒体来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管理办法》。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张鑫鑫先生、王翔先生因适用于该方案,故回避表决。
为了规范和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权责利对等管理体系,推动公司管理团队与骨干员工从“经理人”向“合伙人”的思维转变,将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与公司长期成长价值绑定在一起,从而充分激活大家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并主动承担公司长期发展责任。因此,同意公司合伙人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于2019年11月15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24。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19-020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10月29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19年10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王鸭群女士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季清辉先生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明确表示同意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1。
3、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王鸭群女士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同意提名吴红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鸭群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前,王鸭群女士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19-021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格式有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无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9年9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修订要求,公司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根据财会[2019]16号通知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有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作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19-022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0月29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相应修改,具体变更如下:
■
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有关审批登记机关要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19-023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10月29日收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王鸭群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王鸭群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仍继续担任公司供应链总监职务。公司及监事会对王鸭群女士在任职期间,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各项职责,为公司持续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鸭群女士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前,王鸭群女士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陈小琴女士推荐,监事会同意提名吴红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一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吴红芹女士简历
吴红芹女士,汉族,1981年9月出生,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无境外居留权。2003年10月至2004年9月,任中国铁通常州分公司行政专员;2004年10月至2008年2月,任苏州迈科电器有限公司人事专员;2008年3月,入职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人力资源部薪酬&员工关系管理专员、人事行政科主管。现任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绩效主管。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19-024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1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如皋市益寿南路99号公司行政楼209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15日
至2019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9年11月14日 9:00-12:00;14:00-17:00
2、登记地点
江苏省如皋市益寿南路99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登记的,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预计会期为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2、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季清辉先生
联系电话:0513-80575299
电子邮箱:jqhui@shenmapower.com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