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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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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  公司负责人冉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登川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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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会计政策变更

  2019年8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对公司期初财务数据无影响。公司按照《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对本年度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此项变更对公司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无影响。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3.2.2证券营业部变更

  (1)证券营业部新设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2家分支机构的批复》(川证监机构[2019]28号)要求,公司获准在山东省青岛市和辽宁省大连市各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C型)。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获准新设2家分支机构的公告》。

  (2)证券营业部撤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撤销哈尔滨湘江路证券营业部的批复》(黑证监许可字[2019]8号),公司哈尔滨湘江路证券营业部获准予以撤销。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获准撤销1家证券营业部的公告》。

  3.2.3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2019年7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宁波锐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国金创新系本公司全资另类投资子公司,国金涌富系国金创新参股公司,国金创新持有其43.12%的股权。宁波锐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锐石”)普通合伙人为国金涌富,认缴金额1万元。国金创新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宁波锐石有限合伙人份额,认缴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下。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国金涌富属于公司关联方,因此国金创新认缴宁波锐石有限合伙人份额事宜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3.3 公司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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