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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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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倪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国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静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0,770,79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1%,成交最高价为15.15元/股,成交最低价为8.9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40,011,013.48元。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19-062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倪强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话、专人送达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董事窦林平、周夏飞、黄平采取通讯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19-063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厉国平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该时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对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19-064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股东收益,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或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3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63元,共计募集资金111,7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4,1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24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23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及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中,“年产11,000万只(套)LED照明系列产品建设项目”、“年产116万套LED户外照明灯具建设项目”、“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已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公司预计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或理财产品,为公司增加资金收益。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在授权期限内的任一时点,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将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满足保本要求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或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范围

  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满足保本要求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或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或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为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或理财产品。存单或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4、具体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的满足保本要求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或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结构性存款产品或理财产品的管理,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结构性存款产品或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结构性存款产品或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季度末对所有结构性存款产品或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满足保本要求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或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正常运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决策程序及审核意见

  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得邦照明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满足保本要求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或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得邦照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保荐机构对得邦照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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