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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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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副总经理朱小宁由于被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实施逮捕,无法在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对该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负责人蔡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增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爱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为整合行业资源,迅速扩大公司产业规模,根据公司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产业,通过重组、收购等形式,吸纳市场资源,介入生产领域和零售终端,形成食品全产业链的战略部署。2018年9月13日,公司与广州市江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丰实业)控股股东及股东代表谭钜添先生就江丰实业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了约定,并签订了《股份转让意向书》,公司拟从江丰实业全部股东处收购江丰实业合计不少于51%的股权,江丰实业100%的股权总价格不高于4.3亿元人民币。本次签署的《股份转让意向书》属股份收购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意愿性约定,仅代表交易双方达成的初步意向,具体收购事项尚需根据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结果等进一步协商谈判确定,并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后生效实施。本意向书的期限到2018年12月31日为止。

  签署《股份转让意向书》后,公司立即聘请了相关中介机构对江丰实业进行尽职调查,包括法律尽调、审计、评估等一系列事项,并与江丰实业股东开展了谈判工作,双方对有关细节进行沟通和洽谈。由于上述事项涉及工作量较大,预计不能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最终股份转让协议的签订,公司与江丰实业控股股东、股东代表谭钜添先生经协商,于2018年12月29日,签订《股份转让意向书补充协议》,确认将意向书约定的有效期限延期至2019年3月31日,各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股份转让协议的签订,具体合作事宜以双方最终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为准。

  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已完成对江丰实业的尽职调查。公司与江丰实业股权转让涉及各方就股份转让事项尚未达成一致,各方能否签订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2019年2月1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股东国有股权整体划转的提示性公告》,根据广东省政府相关会议决定,将广东省商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贸控股集团)所持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资产)51%国有股权整体划转给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版集团)。2019年4月23日,本次广弘资产51%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已取得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粤核变通内字(2019)第44000011900001821号]。出版集团直接持有广弘资产51%股权,成为广弘资产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出版集团,公司控股股东不发生变更,仍为广弘资产。

  3、公司于2019年4月4日收到下属子公司广东教育书店有限公司转来的《广州市荔湾区监察委员会留置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通知书称:公司副总经理朱小宁因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经广州市荔湾区监察委员会决定对其实施留置。日前,广州市荔湾区监察委员会已对朱小宁解除留置,由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朱小宁决定予以逮捕。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公司已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妥善安排,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于2019年9月16日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山广食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广食)、惠州市广丰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广丰)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并由公司为本次综合授信额度1亿元范围内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全额保证金质押担保,期限一年。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1亿元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山广食、惠州广丰实际经营需要,全权办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办理贷款和提供担保等相关具体事宜。

  2019年9月18日,惠州广丰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兴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由惠州广丰向华兴银行广州分行申请贷款金额99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同日,公司与华兴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质押担保合同》,约定公司以其合法拥有的财产向华兴银行广州分行提供质押,质押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惠州广丰)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复利及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及保管和维护质物所产生的费用。债务本金(余额)为玖佰玖拾万元正,担保期限一年。本次担保发生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9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6%。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蔡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9--39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以传真方式、电子文件方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6人,董事高宏波和独立董事朱列玉通过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公司监事、财务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飚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所能够独立、客观、公正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较好的完成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等服务,聘任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113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所能够独立、客观、公正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较好的完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 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聘任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2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    公告编号2019-42)。

  公司定于2019年11月14日下午15:00在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7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9--40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以通讯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文生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下列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9--42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1月14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3日—2019年11月14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4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15:00至2019年11月14日15:00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现场记名投票方式或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8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 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 437 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 37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审议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请查阅公司2019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先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传真或邮寄信函收到时间为准;股东登记表和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3)。

  (二)登记时间

  2019年11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三)登记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7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7楼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邮政编码:510030

  联系人:苏东明

  电话:(020)83603985     传真:(020)83603989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股东登记表(复印有效)

  附件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29”,投票简称为“广弘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19年11月14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号: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登记日期:

  (注:本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附件3:

  ■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本人)参加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我公司(本人)对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公章或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授权日期:2019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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