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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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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南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2014年10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2.7条款之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湖北嘉鱼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负责咸宁(嘉鱼)长江公路大桥的项目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服务开发等工作。项目概算金额为314,454万元,公司已按照出资比例完成全部出资19,653.375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建设按计划有序开展。主桥及引桥除桥面系外全部完成,北引桥、南岸跨堤桥全部完成,主桥辅助墩、过渡墩基础及下部结构全部完成,南岸滩桥基础及下部结构全部完成。大桥已于2019年5月底完成合龙,10月完成桥面铺装和机电交安,预计12月底基本建成通车。

  2、经2017年10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楚天高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出资5,000万元参与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嘉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2017-075)。投资公司于2019年7月向该基金投资5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累计投资3,500万元。目前该基金运作正常。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向北海三木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号)核准,公司向北海三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名“北海三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木投资”)、北海市九番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原名“深圳市九番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九番投资”)、张旭辉、诺球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球电子”)、云亚峰、杨海燕、黄国昊、张黎君、叶培锋、熊胜峰、黄日红及张建辉(以下简称“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190,085,929股,用于购买上述人员(单位)所持深圳市三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三木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木智能”)100%股权。根据公司与上述12名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约定,其中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中的35,308,078股自2019年2月22日上市流通,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728,086,820的2.0432%。(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2019-004)

  4、经2019年5月21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鉴于三木智能未能实现2018年度业绩承诺,同意公司依据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以总价人民币1.00元回购交易对方应补偿股份35,159,499股并予以注销,并要求交易对方返还上述股份所得现金红利共计11,954,229.66元。公司已于2019年8月27日完成股份回购及注销事宜,并收回现金红利共计11,954,229.66元,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692,927,321股。(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2019-054)

  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三木投资之一致行动人九番投资、张旭辉、诺球电子、云亚峰、杨海燕、张黎君、张建辉(以下简称“减持主体”)拟于2019年6月26日至12月2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00万股(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2019-035)。截止报告期末,减持主体累计减持4,046,791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692,927,321股的0.239%,占其拟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25.292%。

  6、经2019年7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实施高速公路收费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约为28,322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2019-046)。目前该项目按照施工计划有序推进中。

  7、经2019年7月30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与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交投集团”)、湖北黄黄高速公路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黄公司”)签署合同,向省交投集团和黄黄公司所辖高速公路路段提供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所需ETC门架系统设备及相关的安装调试等技术服务。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分别与省交投集团授权单位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省界收费站项目部、黄黄公司签署了《取消省界收费站ETC门架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协议》。

  8、经2019年9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鉴于宜昌市人民政府拟收回公司所辖汉宜高速公路宜昌城区路段15.206公里收费公路,同意公司以5.2亿元的补偿价款(含相关税费)与宜昌市人民政府签订补偿协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2019-059、2019-060)。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与宜昌市人民政府签订补偿协议,上述路段已于2019年9月30日24时由宜昌市人民政府收回。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简称: 楚天高速         证券代码:600035                公告编号:2019-061

  公司债简称:13楚天02       公司债代码:122378

  公司债简称:19楚天01       公司债代码:155321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定期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星期二)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9年10月19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南军先生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自2019年10月1日起对公司所辖沪渝高速公路荆州至宜昌段剩余收费期限交通流量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有关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19-063)。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 楚天高速         证券代码:600035             公告编号:2019-062

  公司债简称:13楚天02       公司债代码:122378

  公司债简称:19楚天01       公司债代码:155321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定期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星期二)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9年10月19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晴女士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通过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核查和对《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 楚天高速      证券代码:600035                公告编号:2019-063

  公司债简称:13楚天02    公司债代码:122378

  公司债简称:19楚天01    公司债代码:155321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系对公司所辖沪渝高速公路荆州至宜昌段剩余收费期限内的交通流量进行重新预测,从而对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摊销额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对公司所辖沪渝高速公路荆州至宜昌段(以下简称“江宜段”)在剩余收费期限内的交通流量模型进行调整。

  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采用工作量法(交通流量法)进行摊销。当该会计年度(期间)实际交通流量大于或等于该会计年度(期间)预测交通流量时,按照该会计年度(期间)的实际交通流量与每标准交通流量应摊销额计算无形资产摊销额;当该会计年度(期间)实际交通流量小于该会计年度(期间)预测交通流量时,按照该会计年度(期间)的预测交通流量与每标准交通流量应摊销额计算无形资产摊销额。

  公司所辖沪渝高速公路江宜段收费期限为2004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15日。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宜昌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9月30日24时收回位于宜昌城区路段15.206公里的收费公路,江宜段收费里程调整为84.457公里;同时,宜昌收费站撤销,伍家岗收费站东迁,车马阵收费站开通。

  目前,江宜段交通流量模型系根据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2018年1月出具的《沪渝高速公路运营期交通量及收费收入预测报告》建立。因江宜段收费里程及收费站设置变化,同时受周边经济发展和路网的建设影响,江宜段断面分布及各断面交通流量发生较大变化,现有预测的交通流量已不适用。

  为了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了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对江宜段的未来交通流量重新进行了预测,并出具了预测报告。根据该预测结果,江宜段剩余收费期限内预计总收费标准交通流量为7,355.18万辆。

  自2019年10月1日起,公司将根据上述预测结果调整江宜段的交通流量模型,并根据新的交通流量模型计算江宜段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的摊销额。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上述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自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无需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未来期间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的摊销分布将产生一定影响,但从高速公路整个运营期来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经测算,新的交通流量模型较现有交通流量模型在2019年度将增加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无形资产摊销额0.49万元。

  (三)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的影响

  新的交通流量模型是基于江宜段收费里程的变化,在充分考虑周边经济发展状况和路网建设的情况下建立的,无法以新的交通流量模型测算变更日前三年运用该会计估计变更对江宜段的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摊销额的影响数,故对公司变更日前三年运用该会计估计变更对利润总额、净资产、总资产的影响数均无法计算。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分别就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变更依据真实、可靠,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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