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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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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    华鼎编号:2019-078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寄送的《民事裁定书》【(2019)黑01民初1645号】。因债务纠纷,自然人张瑞春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冻结骆善有、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丁尔民、丁志民、丁军民名下银行存款162,975,000元,或冻结、查封、扣押其他相应价值财产。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出现了被冻结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冻结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10月29日,公司被冻结账户情况如下:

  ■

  截至2019年10月29日,公司被冻结账户实际冻结金额为107,487,330.86元(其中美元账户以1:7.0752的汇率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5%,占最近一期报告期末货币资金的10.60%。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账户被冻结及涉诉事项,可能与违规担保或借款有关。公司已向控股股东发函询问,并将向有关对象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经核实后,公司将会依照相关规定披露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针对本次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将委托律师处理因上述诉讼及账户冻结事宜,尽快解除冻结,减少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及时对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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