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0月17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CITIC Securities Finance MTN Co., Ltd.(以下简称“发行人”)设立了本公司担保的本金总额最高为30亿美元(或以其它货币计算的等值金额)的境外中期票据计划(以下简称“本次中期票据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根据本次中期票据计划,截至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已提取票据17.50亿美元。
2019年10月17日,本公司、发行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签署认购协议,再次对本次中期票据计划进行提取,提呈发售及发行总面值7亿美元的三年期和五年期提取票据(以下简称“本次提取票据”,具体见下表)。本次提取票据依据美国证券法S条例发行,以美元计值,由本公司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公司及发行人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批准本次提取票据以仅向专业投资者(定义见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发行债务的方式上市及买卖,有关批准预计于2019年10月25日生效。
本次提取票据的主要条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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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提取票据的其他情况(如,资金用途、联席牵头经办人等),可参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