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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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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淑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玲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启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投资设立尚时弘章基金相关情况

  为有效地推进公司战略升级,利用专业优势团队推进公司投资步伐,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弘章资本合作发起境内人民币基金,投资于境内消费零售类大中型企业。该基金拟由上海弘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基金的管理人,目标募集规模为6亿元人民币。公司作为基石投资人认缴出资额人民币3亿元,主要管理人员组建有限合伙上海弘旻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作为LP认缴人民币1,800万元,上海弘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作为普通合伙人(GP)认缴人民币100万元,其余资金向特定的合格投资人募集。作为基石投资人,公司有权委派1名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在基金募集规模达到5个亿之前,公司对投资项目拥有一票否决权。

  该基金已于2014年12月17日取得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基金全称为上海尚时弘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基金投资资金采用认缴制。截至本报告期期末,公司已完成六期出资。合计出资3亿元,占认缴额的100%。

  首期出资金额450万元,用于支付(包括但不限于)自基金设立之日起六个月期间内的管理费、截至初始交割日为止的筹建费用、预留的其他合理费用。

  第二期出资5,700万元,拟用于支付基金近期可能需要支付的投资款以及基金管理费。

  第三期出资1,050万元,用于支付悠派科技项目投资款以及2017年下半年度管理费。

  第四期出资7,800万元,用于支付拟投项目预留款。

  第五期出资9,000万元,用于支付拟投项目预留款以及2018年上半年度管理费用。

  第六期出资6,000万元,用于支付拟投项目预留款以及管理费。

  上海尚时弘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于2015年8月引入两家新的合格投资人,分别为有限合伙人(LP)深圳帆茂维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资本额人民币12,100万元;有限合伙人(LP)普众信诚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认缴资本额2,000万元。合格投资人认缴资本额后,基金募集规模达到4.6亿元。 基于新的合格投资人的加入,公司与上海弘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各合伙人协商一致确认:当基金各LP从基金获取的收益实现了本金收回后累计收益率达到20%的年化复合收益率时,公司从上海弘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获得的基金绩效分成由40%调整为30%。

  2015年12月,基金又引入三家新的合格投资人。至此,基金有限合伙人(LP)结构为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认缴资本额为30,000万元;上海弘旻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缴资本额为1,800万元;深圳帆茂维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资本额为7,500万元;普众信诚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认缴资本额2,000万元;义乌惠商紫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认缴资本额3,000万元;深圳首瑞艾德维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资本额2,000万元;上海市闵行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认缴资本额4,000万元。加上上海弘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GP)认缴的100万元,该基金募集规模已达5.04亿元。

  2016年7月,基金再次引入两家新的合格投资人,分别为利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认缴资本额人民币2,000万元;苏酒集团江苏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认缴资本额人民币3,000万元。本次新增合格投资人后,基金的募集规模为5.54亿元。

  2018年,基金发生如下变动:

  (1)原有限合伙人(LP)深圳首瑞艾德维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变更为深圳首瑞成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有限合伙人(LP)利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在本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2,000万元转让给12位自然人,同时,该12位受让人根据受让比例认缴新增出资额人民币50万元,本次合伙人变更后,基金的募集资金规模增加至5.545亿元。该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已于2018年7月12日办理完成。

  (2)原有限合伙人(LP)深圳帆茂维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在本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由7500万元减至3000万元,本次该有限合伙人减资后,基金的募集资金规模减少至5.095亿元。该合伙企业投资人(股权)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已于2018年12月25日办理完成。

  (3)根据基金运营实际情况,基金将2,000万元募集资金按照实缴出资额比例返还至各合伙人,基金募集规模相应调整。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4年11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专项产业基金的公告》】

  2、投资Karl Lagerfeld项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 Karl Lagerfeld 项目的议案》,拟通过香港全资子公司出资 24,03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以下或简称为购买价款),投资 Karl Lagerfeld Greater China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KLGC或目标公司)80.1%的股权及对应的股东贷款,并在股权转让完成交割后与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共同按持股比例对目标公司的境内运营主体加拉格(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提供 1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的增资,对应公司的增资金额为 8,01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两项合计投资 32,04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

  公司已于2017年度完成70%的购买价款的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手续,并按照约定将剩余30%的购买价款汇至监管账户。目标公司的股权已于2017年12月8日完成交割,公司全资子公司已取得目标公司 80.1%的股权。自交割日起,目标公司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

  2018年,公司根据《股权购买及股东协议》约定,将存放于监管账户中的剩余10%的购买价款汇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后续,还将根据《股权购买及股东协议》约定,将存放于监管账户中的剩余20%的购买价款分两年每年释放10%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未来,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其他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对目标公司境内运营主体加拉格(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增资等,同时,努力推动 Karl Lagerfeld 品牌大中华区的整体业务发展,促进公司打造七匹狼时尚集团的长期发展战略的实施。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8月22日、2017年8月24日、以及2017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投资Karl Lagerfeld项目的公告》、《关于投资Karl Lagerfeld项目的相关说明》、《关于Karl Lagerfeld项目完成交割的公告》】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 :资产类别为募集资金理财产品

  注2 :资产类别为自有资金理财产品

  注3 :资产类别为自有资金权益性投资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注:委托理财发生额指在报告期内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即在报告期内单日该类委托理财未到期余额合计数的最大值。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 2019-041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且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9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19年第三季度末对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19年第三季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及应收款项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19年1-9月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9,541.98万元,明细如下表:

  ■

  3、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9,541.98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19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209.92万元,相应减少2019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6,209.92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各类存货2019年9月末账面余额、可变现净值、及拟计提跌价准备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

  据上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9年9月末存货拟计提跌价准备余额合计为56,777.69万元,其中于2018年末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9,885.74万元,并于2019年1-9月因出售产成品转销11,180.15万元,因此本次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8,072.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比例超过30%。

  具体情况如下:

  ■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2019年1-9月计提存货、应收款项减值准备共计19,541.98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19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9年1-9月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19-042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财会[2019]16号通知规定的有关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16号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五)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16号通知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五、监事会关于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19-039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9年10月24日上午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全部九名董事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七匹狼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正文详见巨潮网以及2019年10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且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19年9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19年第三季度末对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拟计提2019年1-9月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9,541.98万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2019年1-9月计提存货、应收款项减值准备共计19,541.98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19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9年1-9月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9年10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9年10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19-040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9年10月24日上午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全部3名监事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七匹狼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正文详见巨潮网以及2019年10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9年10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发表审核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9年10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 匹 狼                          公告编号:2019-038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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