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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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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航天发展                   公告编号:2019-047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崔玉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晓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吕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玉平

  2019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航天发展               公告编号:2019-044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4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公司2019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均执行《修订通知》规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刊登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同意了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苏大洋海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大洋”)将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开具不超过2亿元的预付款退款保函,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长峰航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长峰”)拟为江苏大洋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并授权南京长峰经营管理层签署有关协议和文件, 并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1、提供担保的原因:江苏大洋是南京长峰控股子公司,南京长峰持有其65%股权。江苏大洋2019年新签合同较多,由于船舶行业特殊性,新签合同收到船东预付款项时需要同时出具预付款退款保函。主要受行业限制,江苏大洋开具此类保函需要交纳全额保证金或资产抵质押,不利于企业资金周转。根据新签订单情况,及目前江苏大洋现有资金情况,需要南京长峰提供担保以提升资金周转效率。

  2、担保风险控制判断:江苏大洋拥有500米长江岸线,厂区内设有切割加工车间1幢(6000平方米);分段建造车间3幢(12000平方米),机管电车间2幢(12000平方米),涂装车间1幢(3600平方米),仓库2幢(12000平方米),分段建造平台45000平方米。2座船台可同时建造8艘船舶,原舾装码头及新建的外扩舾装码头可同时停靠9艘船舶,2座分段建造平台及新建的分段制造车间年制造能力达4万吨钢板加工生产量。江苏大洋资信等级较好,履约能力强,基本无违约风险。

  经过南京长峰担保,江苏大洋仅需缴纳较低的保证金开具保函,同时船东会同步向大洋支付相应的合同款。如果江苏大洋违反基础合同造成受益方向银行追索,江苏大洋不能全额补偿的南京长峰将会被追索赔偿,此为南京长峰所承担的风险。为控制南京长峰的风险,公司要求江苏大洋少数股东向南京长峰出具保证书,若江苏大洋出现违约情况导致南京长峰被追索,由少数股东承担被追索金额的35%。

  3、其他股东担保情况:

  南京长峰持有江苏大洋股权比例65%,荀金标持有江苏大洋股权比例35%,荀金标向南京长峰提供反担保,若江苏大洋出现违约情况导致南京长峰被追索,由荀金标承担被追索金额的35%。

  4、反担保情况说明:

  本次被担保方江苏大洋未向南京长峰提供反担保,但其少数股东荀金标已将持有的江苏大洋的股权质押给南京长峰,同时向南京长峰提供反担保,若江苏大洋出现违约情况导致南京长峰被追索,由荀金标承担被追索金额的3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现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需要,经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改聘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同意了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航天发展            公告编号:2019-045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4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公司2019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均执行《修订通知》规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航天发展               公告编号:2019-046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公司2019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均执行《修订通知》规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二)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相关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监事会审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航天发展             公告编号:2019-048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鉴于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苏大洋海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大洋”)将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开具不超过2亿元的预付款退款保函业务,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南京长峰航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长峰”)为江苏大洋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董事会授权南京长峰经营管理层签署有关协议和文件, 并办理具体相关事宜。由于本次担保对象江苏大洋公司截至2019年9月末资产负债率为90.12%,本次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大洋海洋装备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366576470XC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荀金标

  5、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研发大厦A座1301室

  6、注册资本:13,04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7年8月6日

  8、营业期限:2007年8月6日至2027年8月5日

  9、经营范围:海洋工程类装备、船舶、整车改装类装备、箱组类装备、营具类装备、发电方仓、机电设备制造类装备、工程机械制造类装备制造、研发、设计、修理、销售;钢结构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公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南京长峰持有江苏大洋股权比例65%,荀金标持有江苏大洋股权比例35%。

  11、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苏大洋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长峰控股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

  (三)被担保人有关财务指标

  ■

  注:3A信用等级为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确认的资信评估机构江苏远东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定。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被担保方江苏大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南京长峰航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3、担保金额:2亿元

  4、担保方式:南京长峰承担江苏大洋预付款退款保函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责任对应主债务产生期限:主债务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发生的债务。

  6、担保责任期限: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占用南京长峰信用额度,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该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江苏大洋是南京长峰控股子公司,南京长峰持有其65%股权。江苏大洋2019年新签合同较多,由于船舶行业特殊性,新签合同收到船东预付款项时需要同时出具预付款退款保函。主要受行业限制,江苏大洋开具此类保函需要交纳全额保证金或资产抵质押,不利于企业资金周转。根据新签订单情况,及目前江苏大洋现有资金情况,需要南京长峰提供担保以提升资金周转效率。

  2、担保风险控制判断:江苏大洋拥有500米长江岸线,厂区内设有切割加工车间1幢(6000平方米);分段建造车间3幢(12000平方米),机管电车间2幢(12000平方米),涂装车间1幢(3600平方米),仓库2幢(12000平方米),分段建造平台45000平方米。2座船台可同时建造8艘船舶,原舾装码头及新建的外扩舾装码头可同时停靠9艘船舶,2座分段建造平台及新建的分段制造车间年制造能力达4万吨钢板加工生产量。江苏大洋资信等级较好,履约能力强,基本无违约风险。

  经过南京长峰担保,江苏大洋仅需缴纳较低的保证金开具保函,同时船东会同步向大洋支付相应的合同款。如果江苏大洋违反基础合同造成受益方向银行追索,江苏大洋不能全额补偿的南京长峰将会被追索赔偿,此为南京长峰所承担的风险。为控制南京长峰的风险,公司要求江苏大洋少数股东向南京长峰出具保证书,若江苏大洋出现违约情况导致南京长峰被追索,由少数股东承担被追索金额的35%。

  3、其他股东担保情况:

  南京长峰持有江苏大洋股权比例65%,荀金标持有江苏大洋股权比例35%,荀金标向南京长峰提供反担保,若江苏大洋出现违约情况导致南京长峰被追索,由荀金标承担被追索金额的35%。

  4、反担保情况说明:

  本次被担保方江苏大洋未向南京长峰提供反担保,但其少数股东荀金标已将持有的江苏大洋的股权质押给南京长峰,同时向南京长峰提供反担保,若江苏大洋出现违约情况导致南京长峰被追索,由荀金标承担被追索金额的35%。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本次担保生效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2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0%;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航天发展               公告编号:2019-049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将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提供审计服务期间的勤勉、尽责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需要,经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改聘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3、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4、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华

  5、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6、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已与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事前沟通,征得其理解和支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因此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变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解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并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改聘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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