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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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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秦剑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志成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针对公司发生的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合规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9年1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2019年1月30日,公司进行了首次回购。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6,574,1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65%,最高成交价为13.8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1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2,865,742.02元(不含交易费用),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19-072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于2019年10月19日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2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人。

  4、公司董事长秦剑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总经理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19-073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于2019年10月19日向全体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2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人。

  4、公司监事会主席丛学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对募投项目的实施未产生实质性影响,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规模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19-075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

  公告

  ■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0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5,27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8.07元。截至2017年9月18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953,494,269.00元,扣除发行费用53,375,312.82元,募集资金净额900,118,956.18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9月18日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68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9年9月30日,“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771.20万元(其中理财收益为218.30万元,利息收入为37.0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募投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的实施期限由2018年9月18日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10月2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内外部环境等因素,在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的实施期限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二)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原因

  “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原计划于2019年12月31日完成建设,项目投入未达到计划进度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近年来国家医药行业政策剧烈变化,公司对产品营销策略进行调整和进一步优化销售服务体系,在全国重点布局营销办事处,逐步打造覆盖全国的销售服务网络,旨在培养职业化、专业化的营销队伍,逐步提高公司对市场的掌控能力,不断增强营销体系的终端管理能力、学术推广能力、客户服务能力等;同时,公司信息化系统的升级改造正在进行当中,尚需进一步对数据进行采集分析。

  公司为确保项目建设的稳健性和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当前市场的实际情况,对“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投资进度再次延期,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改变项目使用方向、用途和项目投资总额的前提下拟将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延长实施期限,是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已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后,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科学决策,不断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安全与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五、相关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10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本议案无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是综合考虑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投资效益的更好发挥;本次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

  (三)监事会意见

  2019年10月22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对募投项目的实施未产生实质性影响,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规模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19-076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拟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将合并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将合并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效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合并利润表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增加“专项储备”项目。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19-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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