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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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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19-75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京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源科技”)于2019年4月26日以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4亿元,发行期限为不超过3年(含3年),初始换股价格为14.16元/股,债券简称:“19京源E1”,债券代码:“117132”。

  近日,公司接到京源科技的通知:根据有关规定和《京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摘牌日前一个交易日止,即自2019年10月28日(原为2019年10月26日,因2019年10月26日及2019年10月27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2019年10月28日)至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摘牌日前一个交易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京源科技持有公司股份129,932,1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14%。其中,通过“京山京源—华创证券—19京源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公司股份39,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0.02%,占公司总股本的7.25%。同时,关联方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京源科技的唯一股东)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48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

  进入换股期后,京源科技持有公司的股份可能会因可交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选择换股而减少,实际是否会发生换股以及因换股导致的实际持股数减少的具体数量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换股不影响京源科技的控股股东地位,且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关于京源科技因其可交换债券投资者换股导致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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