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郭曙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敦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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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变动幅度超过30%的说明如下:
1、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190,560,000.00元,较年初增加190,560,000.00元,原因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将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根据持有目的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
2、报告期末应收票据金额120,012,433.81元,较年初减少33.36%,原因是:报告期内票据支付增加及到期兑付所致;
3、报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数为0元,较年初减少100%,原因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将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根据持有目的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并将持有的参股公司的投资成本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为87,860,293.51元,较年初数增加87,860,293.51元,原因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将持有的参股公司的投资成本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报告期末在建工程金额为443,371,539.90元,较年初数减少47.30%,原因是:报告期内新能源产业所属公司的部分在建风电工程项目转固所致;
6、报告期末短期借款金额为110,000,000.00元,较年初减少65.80%,原因是: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到期还款所致;
7、报告期末应付股利金额为11,464.91元,较年初数减少99.70%,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上年度计提的少数股东股利所致;
8、报告期末其他综合收益金额为958,706.68元,较年初数减少94.87%,原因是:受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
(二)利润表变动幅度超过30%的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投资收益金额为33,767,916.6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76.40%,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投资收益所致;
2、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金额为13,715,600.0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715,600.00元,原因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报告期末公司将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按照市场价值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所致;
3、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124,833.04元,原因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计提的减值损失计入信用减值损失;
4、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16,471,100.7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471,100.72元,原因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计提的减值损失计入信用减值损失;
5、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金额为2,269,854.2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490.42%,原因是:公司处置非流动资产取得的收益增加所致;
6、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金额为19,955,474.2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28.32%,原因是:报告期新能源业务板块收取供应商违约金增加所致;
7、报告期内利润总额金额为525,806,788.3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6.95%,原因是:①报告期内新能源产业的利润总额为163,439,331.9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3.10%;②报告期内民爆产业的利润总额为362,367,456.4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7.83%。
8、报告期内所得税金额为73,510,224.7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1.44%,原因是:报告期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变动幅度超过30%的说明如下: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为-233,327,015.7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0,855,049.68元,原因是:①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等投资较上年同期减少243,218,125.85元;②上年同期公司收到政府专项补助款118,822,419.47元,本期未发生。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浙江新联民爆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方式初步确定为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新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公司已与交易对方签署《资产重组框架协议》。各中介机构正在加快推动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论证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各项工作。目前公司正在与相关各方积极沟通、洽谈重组方案,以上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组各项工作,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十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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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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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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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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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郭曙光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9-073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并于2019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郭曙光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并通过新设公司在阿克苏地区拜城县阿尔格敏矿区建设年产2000吨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19年10月23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19年10月2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9-074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勤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9-075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河化工”)出于战略发展考虑,拟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疆中矿天泰矿山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并拟通过新设公司在阿克苏地区拜城县阿尔格敏矿区建设年产2000吨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
2、董事会审议情况
此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该项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投资事项,并签署相关决议、协议等法律文件。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1、名称: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
2、住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天山路东439号
3、法定代表人:沈跃华
4、注册资本:5256.54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4年08月21日
6、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923763790178X
7、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8、经营范围:膨化硝铵炸药、震源药柱、乳化炸药、现场混装炸药、塑料制品、纸箱、复混肥生产销售;一般土岩爆破;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边境小额贸易业务,自营民爆产品出口业务;废旧物资销售;机械设备、五金(管制器具和刀具除外)交电及电子产品销售、仓储、装卸、劳务服务、家政服务及咨询服务;房屋租赁服务;机械加工;设备维修。
三、拟设立新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新疆中矿天泰矿山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
2、住所:新疆阿克苏拜城县解放路锦绣园小区7栋1单元201室(以工商登记为准)
3、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4、出资方式: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5、经营范围:现场混装炸药的技术咨询服务;矿山工程技术咨询与服务。(以工商登记为准)
6、股权结构: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100%出资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四、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拜城县阿尔格敏矿区建设年产2000吨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
2、项目建设目标:新建年产2000吨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建设厂址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阿尔格敏矿区,为拜城县矿山企业及基建工程提供“一体化”配套服务。
3、拟建规模
产能:年产现场混装炸药2000吨多孔粒状铵油。
占地面积:约8000㎡。
本项目新建硝酸铵库、装车工房(上料塔)、动力工房、混装车库、维修工房等其他配套设施。生产工序等的危险等级为防火甲级;电气危险场所为F2类;防雷类别为二类。地面制备站室外设消火栓。硝酸铵破碎与其他工序之间设有隔墙。独立设置的硝酸铵仓库。
4、资金筹措:本项目建设投资2000万元,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5、投资效益:本项目达产后正常年的营业收入预计约为1300万元(含税),利润总额约430万元,所得税约107.5万元。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现随着国家战略的启动,新疆“十三五”规划大量投资的驱动下,拜城县内一批大型露天矿山和基建工程项目开始建设,预计年炸药需求量将达到10000吨以上,目前拜城县境内无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供应,矿山企业和爆破公司均使用包装炸药进行生产作业,生产成本大,流通环节多,安全要求高。该项目建成后将会大幅提升炸药的本质安全,大大降低拜城县相关企业生产成本及社会安全风险,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对促进当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此次公司在拜城县阿尔格敏矿区新建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车及地面辅助设施建设项目,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要求。本项目以拜城县阿尔格敏矿区,推广应用现场混装爆破服务一体化作业方式,安全、高效、节能,实现产品的升级,不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2、存在的风险
拟投资建设的项目生产许可已经国家工信部批准,尚需所属地方政府部门进行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设计等事项审批,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则,根据后续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进展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拜城县阿尔格敏矿区建设年产2000吨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