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卿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志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天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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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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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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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9年9月18日,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以合计19,742,500股A股股份分别认购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央企创新ET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份额,数量分别为47,478,889股、47,478,889股及535,025,379股。相关股份划转手续完成后,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97,034,156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5.43%。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47.51%,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偿还年初2.5亿借款、采购备货及缴纳上年税费。
2. 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长41.37%,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采购备货,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加。
3. 开发支出较年初增长59.31%,主要系报告期满足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增加。
4. 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100.00%,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偿还了中电科财务公司贷款2.5亿元。
5. 应付票据较年初减少43.14%,主要系报告期内票据到期承兑。
6. 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75.40%,主要系主要系报告期缴纳上年12月增值税以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
7.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3.61%,主要系北京网安募投资金的陆续使用,募投资金余额逐渐减少,公司可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的闲置募集资金较上年同期减少,同时市场利率也有所下滑,导致利息收入同比减少。
8.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100.00%,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列入本项目。
9.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74.9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列报于信用减值损失项目。
1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62.40%,主要系公司募投项目相关设备购建资金支出减少所致。
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17.52%,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偿还年初2.5亿借款及利息。
12.上年同期报表项目变动的说明:(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上期列报于“投资收益”项目,本期比较数据调整至“财务费用”项目,该调整不影响上期利润。(2)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本金支出上期列报于“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比较数据调整为不体现现金流量变化,视同现金及其等价物资产之间的转换。(3)公司到期收回结构性存款本金上期列报于“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比较数据调整为不体现现金流量变化,视同现金及其等价物资产之间的转换。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通过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平台获悉,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债权人四川华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债务人北京金丰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科华”)破产清算一案,并决定采用竞争方式确定上述案件破产管理人。金丰科华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电科(北京)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网安”)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金丰能源中心项目5号楼房产的开发商。金丰科华破产案件可能对北京网安所购金丰能源中心项目5号楼房产涉及的查封及相关诉讼案件产生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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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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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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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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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卫士通 公告编号:2019-060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
结果公告
特定股东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及继续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4),对当时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基金”)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
建信基金所代表管理的建信群星璀璨裕晋7号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建信中航定增精选1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140,8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38%),计划在2019年4月23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6,766,720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3,533,441股(合计减持不超过45,140,856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38%)。其中,集中竞价交易自2019年4月23日起15个交易日后实施。
2019年10月2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建信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19年10月22日,建信基金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经结束。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时,应当披露减持完成情况。
现将建信基金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2019年10月22日,建信基金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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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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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建信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建信基金正常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建信基金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相关情况请参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0)。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
4、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经结束,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四、备查文件
1、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卫士通 公告编号:2019-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