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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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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9-080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已于2019年10月16日以电话和传真的方式进行了会议召开通知,2019年10月21日上午10:00在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大楼八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7人,7名董事出席会议,公司3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赖振元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董事审议表决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议案》。

  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优化经营指标,提升资产质量,改善融资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以持有的应收工程款作为基础资产,通过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

  本次拟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初始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分为优先级份额和次级份额;发行期限不超过2.5年,发行利率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利率水平确定;本次资产证券化产品中优先级份额和次级份额的规模、期限、产品结构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同意公司作为差额支付承诺人,向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出具《差额支付承诺函》,并根据《差额支付承诺函》的约定对专项计划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各期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以及分配顺序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各期预期收益前的专项计划税费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专项计划发行,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资产证券化产品有关的一切事宜,由相关部门具体办理相关手续并予以实施。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21日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9-081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即通过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或财产权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资产证券化产品”/“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形式进行融资。

  ●本次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本次资产证券化产品概述

  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优化经营指标,提升资产质量,改善融资能力,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通过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称“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相关信息如下:

  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管理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基础资产:公司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对发包人享有的应收账款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如有);

  发行期限:不超过2.5年;

  发行规模:总发行规模暂定为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以专项计划实际成立时的规模为准);

  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利率水平确定;

  发行对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向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售,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公司认购。

  二、本次资产证券化产品具体情况

  (一) 交易结构

  公司拟将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对发包人享有的应收账款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如有)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由计划管理人设立的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募集资金用于向公司购买合格基础资产。

  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公司将作为资产服务机构,为专项计划提供与基础资产及其回收有关的管理服务及其他服务,并与计划管理人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公司将作为差额支付承诺人,向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出具《差额支付承诺函》,并根据《差额支付承诺函》的约定对专项计划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各期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以及分配顺序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各期预期收益前的专项计划税费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二) 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情况

  本次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将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总发行规模暂定为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以专项计划实际成立时的规模为准);发行期限不超过2.5年。发行利率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利率水平确定。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向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售,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公司认购。

  计划管理人拟根据专项计划的运作情况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循环购买基础资产。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的具体条款、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将根据实际情况、监管机构要求及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三、专项计划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专项计划发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专项计划的一切事宜,由相关部门具体办理相关手续并予以实施。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四、经济效益分析

  公司利用应收账款进行资产证券化,可以将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盘活资产存量;同时,资产证券化作为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之外的融资形式,可成为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本次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实施,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改善融资能力,降低财务风险。

  五、影响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因素

  本次资产证券化产品中优先级份额和次级份额的规模、期限、产品结构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本次资产证券化产品存在因宏观环境、市场条件、监管要求终止设立的风险,其顺利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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