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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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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0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圆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9),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杭州圆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鼎投资”)自2019年3月27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8,373,9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

  2019年7月1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9)。截止2019年7月18日,减持时间过半,圆鼎投资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合计3,06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5%。

  2019年10月16日,公司收到圆鼎投资发来的《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止2019年10月16日,减持计划已期满,计划减持的股份未实施完毕。圆鼎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数合计4,7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圆鼎投资减持结果公告如下:

  一、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圆鼎投资减持股份情况

  ■

  2、圆鼎投资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2、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杭州圆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截至目前,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杭州圆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行为;

  5、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已期满,计划减持的股份未实施完毕。由于公司控股股东正在筹划股份转让事项,预计近期暂无新的减持计划。

  三、备查文件

  1.杭州圆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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