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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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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ST刚泰              公告编号:2019-115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刚泰控股”)于2019年9月13日披露了《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99),其中,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要求刚泰控股兑付相关债券本金及利息申请仲裁,目前有新的进展。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沪0114财保157号《民事裁定书》,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以刚泰控股在本期债券“17刚泰01”期间发生诸多影响刚泰控股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件已构成《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违约行为,导致本期债券全部本息提前到期为由,向上海仲裁委员会发出仲裁申请,要求刚泰控股兑付本期债券所有本金及利息。

  1、仲裁案件当事人

  申请人:国泰君安

  被申请人:刚泰控股、上海刚泰黄金、台州刚泰黄金

  2、仲裁案件基本情况、声请人仲裁请求

  2019年8月15日,国泰君安以刚泰控股在本期债券“17刚泰01”期间发生诸多影响刚泰控股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件已构成《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违约行为,导致本期债券全部本息提前到期为由,向上海仲裁委员会发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

  (1)裁决刚泰控股向“17刚泰01”债券持有人兑付其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合计人民币500,000,000元;

  (2)裁决刚泰控股向“17刚泰01”债券持有人支付应付未付的利息,以人民币500,0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1月8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票面利率7.20%计算,暂计至2019年8月16日,为人民币27,715,068.49元;

  (3)裁决刚泰控股赔偿申请人因本案承担的律师费用人民币800,000元;

  (4)申请人在上述第一至第三项请求范围内对刚泰控股质押给申请人的上海珂兰商贸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及孳息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5)申请人在上述第一至第三项请求范围内对刚泰控股、上海刚泰黄金、台州刚泰黄金抵押给申请人的翡翠存货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6)裁决刚泰控股、上海刚泰黄金、台州刚泰黄金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沪0114财保15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刚泰控股持有的上海珂兰商贸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及孳息。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三、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将依据法律规定程序,积极行使诉讼权利,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时无法判断。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报备文件

  (2019)沪0114财保157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ST刚泰            公告编号:2019-116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对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流拍抵债事项的二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0月8日,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刚泰控股”)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流拍抵债事项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283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9日披露的《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流拍抵债事项的二次问询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12)。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方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进行落实和回复工作。为确保回复的准确、完整,公司需对有关事项做进一步核实和完善,预计无法在2019年10月16日之前完成回复工作。因此,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迟至2019年10月23日之前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积极协调各方推进《问询函》回复工作,尽快完成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争取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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