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9-194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蒲江誉诺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3家公司
●投资金额:合计人民币156,192.5万元
一、审议程序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召开2018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在总额300亿元人民币(及等额外币)范围内,实施对外投资设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实际控制的非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披露的临2018-294号公告)。
二、对外投资情况
(一)公司下属子公司近期设立子公司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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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下属子公司增加投资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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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5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9-195
债券简称:15华夏05 债券代码:122494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9年10月21日
●债券付息日:2019年10月22日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于2015年10月22日发行的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将于2019年10月22日开始支付自2018年10月22日至2019年10月21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概览
1、债券名称: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5华夏05(代码:122494)。
3、发行人: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4、债券品种及发行规模:本次债券期限为7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最终发行规模为40亿元。
5、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184号。
6、担保情况:本次债券无担保。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债券票面利率:5.10%,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5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本次债券存续期前5年利率加发行人提升的基点,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9、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0、付息日期:本次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6年至2022年每年的10月22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6年至2020年间每年的10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期:本次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2年10月22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10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13、上市日期:2015年12月2日。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次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5.10%。本次付息每手“15华夏05”(122494)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51.00元(含税)。
三、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19年10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5华夏05”持有人。
四、本次付息方法
1、本公司已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本公司将在本年度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息服务,后续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2、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五、关于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次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次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本次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次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次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点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次债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网点。
(6)本次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2、关于向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本次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本次付息每手“15华夏05”(122494)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51.00元(含税)。
3、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六、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5层
联系人:王伟祥
联系电话:010-52282556
2、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2层
联系人:蒋昱辰、石衡、王艳艳、黄晨源、朱军、康培勇、蔡林峰、路瑶
联系电话:010-60838956
3、联席主承销商
(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103
联系人:徐孟静、李晴、陈一
电话:010-66553161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16楼
联系人:杜雄飞、冯伟、洪渤、杨奔、任伟鹏、赵妤
电话:010-56513134
4、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总经理:聂燕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5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9-193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下半年购买经营性用地预计额度的议案》,批准公司及下属公司自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成交总额不超过200亿元范围内,通过股权并购或股权合作方式、参加土地管理部门组织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国有土地出让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或进行土地相关投资。
●近期公司及下属公司获得土地面积合计约为7.24万平方米,成交金额合计约为2,351.58万元。
一、 审议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下半年购买经营性用地预计额度的议案》,批准公司及下属公司自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成交总额不超过200亿元范围内,通过股权并购或股权合作方式、参加土地管理部门组织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国有土地出让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或进行土地相关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9日发布的临2019-129号公告)。
二、 获得地块具体情况
近期公司下属公司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在浙江省嘉善县、河北省文安县和昌黎县获得6宗地块,合计面积72,359.15平方米,合计成交金额23,515,834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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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影响
上述土地使用权的获取符合公司的土地储备策略,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保障公司产业新城业务及配套业务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 风险提示
上述事项是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当前房地产市场状况下充分考虑了风险因素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决策的,但由于房地产行业受宏观调控影响较大且具有周期性波动,因此公司存在上述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