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19-047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10月5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10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402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郭天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设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44万吨/年新能源材料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与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合作设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44万吨/年新能源材料项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乙烯酯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投资991万元对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乙烯酯项目进行技术改造。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绩效管理制度》
为完善公司的绩效管理体系,保障薪酬分配体系有效落地,体现奖优罚劣的绩效导向,激发全员积极进取、富于创新地开展工作,促进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经审议,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制定的《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绩效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特别贡献奖励管理办法》
为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激发员工创造性,增强企业活力,推动企业发展,经审议,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制定的《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特别贡献奖励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19-048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44万吨/年新能源材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44万吨/年新能源材料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130104.43万元人民币,其中一期投资79438.6万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设立投资标的尚需工商部门核准登记。投资标的成立后,可能会受宏观经济、行业竞争、市场需求变化、政策不确定性及运营管理等多种风险因素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44万吨/年新能源材料项目的议案》,为进一步发挥公司碳酸酯类业务优势,整合市场资源,提高市场占有率,巩固石大胜华碳酸酯类行业领先地位,根据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与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泉州石化”)合作设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44万吨/年新能源材料项目。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合资公司的信息
1、合资公司名称:石大胜华(泉州)有限公司(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合资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叁亿叁仟贰佰贰拾陆万元整
4、股东: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出资1829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现金出资1496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
5、经营范围: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碳酸乙烯酯、碳酸二甲酯、乙二醇、二氧化碳带有存储设施的生产、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碳酸甲乙酯、碳酸二乙酯、碳酸丙烯酯、甲醇、粗甲醇、乙醇【无水】、环氧乙烷、环氧丙烷、液氮、醋酸甲酯、醋酸乙酯、醋酸丁酯、二甲氧基甲烷、甲基叔丁基醚、甲苯、二甲苯、苯酚、醋酸、丙二醇、异丁醇、正丁醇、六氟磷酸锂不带有存储设施的贸易,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贸易。从事货物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6、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惠石化工业区内。(最终以工商登记备案地址为准)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合作方基本情况
1、合作方名称: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1793758582M
注册地: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145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钱立新
经营范围:开展石油产品及石油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及装卸、储存、中转、分运等业务;经营码头、储罐及公用型保税仓库;公用工程及基础设施服务;仓储服务;质量检验与分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涉及前置许可、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中化石油有限公司1305000万人民币,持股90.00%;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45000万人民币,持股10.00%
2、中化泉州石化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是集石油炼制、仓储、运输、销售为一体的大型炼化企业。主要产品有高品质汽油、航空煤油、柴油、液化气和聚丙烯等20余种。2018年6月,完成产品质量升级,汽柴油产品全部达到国Ⅵ质量标准。近三年生产运行安全平稳,装置操作不断优化,并于2017年12月-2018年1月实施首次大检修,三年分别加工原油1150万吨、1173万吨和1262万吨。
3、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与石大胜华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4、因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战略发展和改革推进需要,暂不披露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财务数据。
四、拟投资建设44万吨/年新能源材料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44万吨/年新能源材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惠石化工业区
(三)建设实施单位:石大胜华(泉州)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内容:整体项目一次规划,分两期实施。各期产能分别为:
一期:12万吨/年碳酸乙烯酯装置、10万吨/年碳酸二甲酯装置(5万吨/年碳酸二甲酯两套)。建设期自2019年9月至2021年4月。
二期:12万吨/年碳酸乙烯酯装置、10万吨/年碳酸二甲酯装置(单套)。建设期: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建设,建设期12个月。
具体产品如下:
一期产品方案
序号 | 产品名称 | 生产能力t/a | 商品量t/a | 备注 |
1 | 工业级碳酸乙烯酯 | 100000 | 0 | 自用 |
2 | 电池级碳酸乙烯酯 | 20000 | 20000 | 产品 |
3 | 工业级碳酸二甲酯 | 80000 | 80000 | 产品 |
4 | 电池级碳酸二甲酯 | 20000 | 20000 | 产品 |
5 | 工业级乙二醇 | 8000 | 8000 | 产品 |
6 | 聚酯级乙二醇 | 60000 | 60000 | 产品 |
二期产品方案
序号 | 产品名称 | 生产能力t/a | 商品量t/a | 备注 |
1 | 工业级碳酸乙烯酯 | 100000 | 0 | 自用 |
2 | 电池级碳酸乙烯酯 | 20000 | 20000 | 产品 |
3 | 工业级碳酸二甲酯 | 80000 | 80000 | 产品 |
4 | 电池级碳酸二甲酯 | 20000 | 20000 | 产品 |
5 | 工业级乙二醇 | 8000 | 8000 | 产品 |
6 | 聚酯级乙二醇 | 60000 | 60000 | 产品 |
(五)项目投资预算:项目总投资130104.43万元人民币,其中一期投资79438.6万元人民币
(六)项目用地面积96200m2,占地144.3亩
(七)项目建设期:一期19个月,二期12个月
(八)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融资
(九)项目年产值:总产值223752万元,一期产值114387万元
(十)项目利润总额:净利润总额21167万元,一期净利润额10243万元。
1.项目投产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 收入 | 成本 |
一期 | 二期 | 一期 | 二期 |
电池级碳酸乙烯酯 | 16,417.00 | 16,417.00 | 14,140.00 | 13,966.00 |
工业级碳酸二甲酯 | 41,932.00 | 41,932.00 | 36,117.00 | 35,673.00 |
电池级碳酸二甲酯 | 13,707.00 | 13,707.00 | 11,806.00 | 11,661.00 |
工业级乙二醇 | 3,676.00 | 3,676.00 | 3,166.00 | 3,127.00 |
聚酯级乙二醇 | 34,467.00 | 34,467.00 | 29,687.00 | 29,322.00 |
其他副产品 | 4,188.00 | 1,398.00 | 3,607.00 | 1,189.00 |
合计 | 114,387.00 | 111,599.00 | 98,522.00 | 94,941.00 |
2.利润预测
根据上述收入、成本预测及各项运营费用预测,本项目利润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预测依据 |
营业收入 | 225,986.00 | 根据一期、二期年平均收入计算得出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659.00 | 根据一期、二期年税金附加计算得出 |
总成本费用 | 197,105.00 | 根据一期、二期年营业成本及费用合计计算得出 |
利润总额 | 28,222.00 | 根据营业收入-税金附加-总成本费用计算得出 |
所得税 | 7,055.00 | 根据一期、二期年所得税费用计算得出 |
净利润 | 21,167.00 | 根据利润总额-所得税计算得出 |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锂电池电解液材料作为石大胜华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未来重点发展的核心业务板块之一。基于新能源汽车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公司与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合作设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44万吨/年新能源材料项目,可以充分发挥公司碳酸酯类业务优势,整合市场资源,巩固石大胜华碳酸酯类行业领先的核心地位,有利于抢占市场先机,为公司锂离子电池材料业务持续快速增长提供源动力,进而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新能源汽车政策的风险
新能源汽车行业国家政策方面,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逐渐退坡,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困难,存在电池电解液发展不及预期的可能性,主要客户的产能发挥不达预期,将会对电池电解液溶剂需求造成不利。
(2)碳酸二甲酯产品产能快速扩张给市场消化带来的冲击。
针对上述风险的应对策略:1、加大国际市场销售力度,多出口。2、开辟新的应用领域。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