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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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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1375 证券简称: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19-058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简称“长江保荐”)于2017年7月6日签署《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之保荐协议》,聘请长江保荐担任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同时根据相关规定,长江保荐承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7年7月7日披露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56)。

  2019年4月18日和2019年6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2019年10月11日,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签署《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保荐协议》,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长江保荐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华泰联合证券承接。华泰联合证券委派孙泽夏女士、吴凌先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简历见附件),负责具体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为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长江保荐及张伟女士、张俊青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2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孙泽夏女士,保荐代表人,现任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金融地产行业部副总裁。曾主要负责或参与南京银行非公开发行、兴业银行优先股、兴业银行非公开发行、兴业银行配股、厦华电子非公开发行、澳洋科技非公开发行、海峡环保IPO项目,曾保荐江苏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项目、张家港行可转债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吴凌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金融地产行业部总监。曾主要负责和参与中海信托IPO、中国银联及银联商务私募、银联商务改制、弘业期货改制及IPO等项目;保荐青岛银行IPO、宁波银行优先股、国元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南京银行非公开发行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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