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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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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6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和平、贺静颖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披露了《关于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和平、贺静颖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9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永悦”)以及张和平先生、贺静颖女士(以下简称“减持计划主体”)计划在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六个月内(即自2019年9月12日起至2020年3月12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8,890,000股(占公司股本比例的3.99%)。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鉴于上述减持计划主体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经过半,现将其减持进展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西藏永悦、张和平先生和贺静颖女士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预披露,本次减持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永悦、张和平先生和贺静颖女士的本次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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