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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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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9-143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19年9月30日召开,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受让Sisram Medical Ltd部分股份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Ample Up Limited(以下简称“Ample Up”)受让关联/连方Magnificent View Investments Limited(以下简称“Magnificent View”)持有的Sisram Medical Ltd(以下简称“Sisram(复锐医疗科技)”)共计96,976,000股股份(以下简称“目标股份”),目标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按《Share Purchase Agreement》签署之日(即2019年9月30日)前20个交易日Sisram(复锐医疗科技)的加权平均成交价确定为4.02港元/股(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同时,同意授权本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修订并执行相关协议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Magnificent View构成本公司的关联/连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连交易。

  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连董事陈启宇先生、姚方先生、徐晓亮先生、王灿先生、沐海宁女士及梁剑峰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其余5名董事(包括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9-144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Sisram Medical Ltd(复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股份代号01696.HK,以下简称“Sisram(复锐医疗科技)”)96,976,000股股份

  ●投资金额:4.02港元/股,共计约38,984万港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证所《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Magnificent View Investments Limited(以下简称“Magnificent View”)构成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复星医药”)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本公告日前12个月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以下简称“本集团”)与郭广昌先生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

  (1)2019年2月15日,本公司与关联方上海复星健康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健控”)、亚东信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东信摩”)签订《委托代持协议》,本公司及复星健控拟分别委托亚东信摩作为各自对拟新设企业杭州亲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亲贝科技”)出资人民币30万元、40万元的名义持有人。

  (2)2019年3月25日,本公司与关联方复星健控签订《增资协议》,本公司与复星健控拟根据各自所持上海复拓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拓生物”)股权比例合计出资人民币50,000万元对复拓生物进行增资,其中: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5,500万元认缴复拓生物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5,500万元;该等增资完成后,本公司仍持有复拓生物51%的股权。

  (3)2019年6月26日,控股子公司复星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实业”)与Breas Medical Holdings AB(系复星实业与郭广昌先生控制的Windgothenburg (HK) limited分别间接持有55%、45%股权之公司;以下简称“Breas”)签订《Intercompany Loan Agreement》,约定仅由复星实业作为股东方向 Breas 提供期限为不超过一年、金额为200万美元的借款。

  (4)2019年7月15日,本公司与关联方复星健控、海囤(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囤国际”)签订《增资协议》,本公司与关联方复星健控、海囤国际拟根据各自所持上海亲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亲苗科技”)股权比例合计出资人民币800万元对亲苗科技进行增资,其中: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80万元认缴亲苗科技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80万元;该等增资完成后,本公司仍持有亲苗科技10%的股权。

  (5)2019年8月26日,本公司与关联方复星健控签订《投资协议》,本公司与复星健控拟分别出资人民币600万元、400万元共同投资设立上海复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健基金管理公司”)。复健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与复星健控分别持有其60%、40%的股权。

  (6)2019年8月27日,控股子公司复星实业与Breas签订《Intercompany Loan Agreement》,约定仅由复星实业作为股东方向Breas提供期限为不超过一年、金额为450 万美元的借款。

  ●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期间,本集团与郭广昌先生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未经审计)如下:

  ■

  注:复星财务公司即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本公告日前12个月内,本集团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主要包括:

  (1)2019年1月24日,控股子公司Fosun Pharma Industrial Pte. Ltd.(以下简称“收购方”)、Gland Pharma Limited(以下简称“Gland Pharma”)及关联方创始人股东(即主要由Dr. P. Ravindranath家族其控制的公司及其管理的信托构成,下同)签署《Amendment NO.1 to the Amended and Restated Shareholders’Agreement》(即《关于〈经修订及重述的股东协议〉的第一修正案》),收购方拟向Gland Pharma创始人股东授予一项新的选择权,即创始人股东有权在相关条件达成的前提下,于约定期间内要求收购方(或通过其指定方)受让创始人股东持有的不超过3,421,187股Gland Pharma股份,如创始人股东行使该等选择权,转让对价最高不超过47,000万美元。

  (2)2019年1月29日,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平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平耀”)与关联方汪诚先生及其他相关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复星平耀拟向汪诚先生转让浙江德尚韵兴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约0.2143%的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0万元。

  (3)2019年2月15日,本公司与关联方复星健控、亚东信摩签订《委托代持协议》,本公司及复星健控拟分别委托亚东信摩作为各自对拟新设企业亲贝科技出资人民币30万元、40万元的名义持有人。

  (4)2019年3月25日,控股子公司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药友”)与关联方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医股”)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重庆药友拟出资人民币8,199万元受让重庆医股所持有的重庆医药工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43.11%的股权。

  (5)2019年3月25日,本公司与关联方复星健控签订《增资协议》,本公司与复星健控拟根据各自所持复拓生物股权比例合计出资人民币50,000万元对复拓生物进行增资,其中: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5,500万元认缴复拓生物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5,500万元;该等增资完成后,本公司仍持有复拓生物51%的股权。

  (6)2019年5月27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万邦云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云健康”)与关联方海囤国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与万邦云健康拟分别以人民币270万元、人民币90万元向海囤国际转让其持有亲苗科技15%、5%的股权;该等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尚持有亲苗科技10%的股权、万邦云健康将不再持有亲苗科技的股权。

  (7)2019年5月30日,控股子公司复星平耀与关联方上海砺麟医疗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砺麟”)签订《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复星平耀出资人民币400万元受让砺麒医疗持有上海砺麟医疗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的财产份额(离职员工退出部分);该份额转让完成后,复星平耀尚合计持有砺麟医疗60.2%的份额。

  (8)2019年7月15日,本公司与关联方复星健控、海囤国际签订《增资协议》,本公司与复星健控、海囤国际拟根据各自所持亲苗科技股权比例合计出资人民币800万元对亲苗科技进行增资,其中: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180万元认缴亲苗科技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80万元;该等增资完成后,本公司仍持有亲苗科技10%的股权。

  (9)2019年7月18日,控股子公司复星实业、关联方Hermed Alpha Industrial Co., Limited(以下简称“Hermed”)与Hinova Pharmaceuticals,Inc.(以下简称“Hinova”)等签订《Series B Preferred Shares Purchase Agreement》等,复星实业与关联方Hermed共同认购Hinova新增发股份,其中:复星实业拟出资800万美元认购Hinova 3,501,190股B轮优先股。

  (10)2019年8月26日,本公司与关联方复星健控签订《投资协议》,本公司与复星健控拟分别出资人民币600万元、400万元共同投资设立复健基金管理公司。复健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与复星健控分别持有其60%、40%的股权。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中国境内相关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的批准/备案。

  一、交易概述

  2019年9月30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Ample Up Limited(即能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mple Up”)与关联方Magnificent View签订《Share Purchase Agreement》(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Ample Up拟以4.02港元/股受让Magnificent View持有的Sisram(复锐医疗科技)96,976,000股股份(约占Sisram(复锐医疗科技)截至本公告日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1.93%,以下简称“目标股份”),本次交易对价的总额约为38,984万港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关联交易”)。

  目标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即2019年9月30日)前二十个交易日Sisram(复锐医疗科技)的加权平均成交价确定。该等每股转让价格较Sisram(复锐医疗科技)于2019年9月27日(即《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市价4.11港元/股、《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前十个交易日的平均收市价4.13港元/股分别折让约2.20%、约2.60%。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集团将合计持有Sisram(复锐医疗科技)330,558,800股股份,约占其截至本公告日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4.76%;Sisram(复锐医疗科技)仍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Ample Up拟以自筹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的对价。

  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Magnificent View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经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后,提请复星医药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会议审议。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陈启宇先生、姚方先生、徐晓亮先生、王灿先生、沐海宁女士及梁剑峰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其余5名董事(包括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江宪先生、黄天祐先生、李玲女士和汤谷良先生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无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至本次关联交易止,除已经股东大会批准之关联交易(含累计)外,过去12个月内,本集团与郭广昌先生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未达到本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绝对值的5%、本集团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亦未达到本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绝对值的5%。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Magnificent View成立于2013年4月,注册地为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其董事为潘东辉先生及蒋波先生。Magnificent View主要从事股权投资。截至本公告日,Magnificent View持有Sisram(复锐医疗科技)96,976,000股股份,约占其截至本公告日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1.93%。

  Magnificent View系复星-保德信中国机会基金(有限合伙)(即Pramerica-Fosun China Opportunity Fund, L.P.,以下简称“复星-保德信”)的全资子公司。复星-保德信主要从事私募股权投资业务,投资领域涵盖健康、消费、地产、时尚、金融等行业,资产管理规模约5亿美元;其普通合伙人为Fosun Equity Investment Ltd.(复星国际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限合伙人为独立第三方Prudential Insurance Company of America及Prudential Legacy Insurance Company of New Jersey。

  经Uni Vision CPA审计(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截至2018年12月31日,Magnificent View总资产为4,940万美元,所有者权益为2,200万美元,负债总额为2,740万美元;2018年度,Magnificent View实现营业收入347美元,实现净利润-2,885万美元。

  根据Magnificent View管理层报表(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未经审计),截至2019年6月30日,Magnificent View总资产为5,026万美元,所有者权益为2,283万美元,负债总额为2,743万美元;2019年1至6月,Magnificent View实现营业收入0美元,实现净利润83万美元。

  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Magnificent View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三、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Sisram(复锐医疗科技)于2013年4月在以色列注册成立,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董事会主席为刘毅先生。Sisram(复锐医疗科技)的股份于2017年9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股份代号01696.HK。Sisram(复锐医疗科技)是全球领先的能量源医疗美容器械供应商,具有自主设计、开发及生产能力,并且采用其自有的创新及专有技术,其“Alma”及“Soprano”、“Harmony”、“Accent”及“FemiLift”等多个产品品牌在全球范围内获医疗美容机构及终端用户广泛认可。截至本公告日,Sisram(复锐医疗科技)已发行442,155,600股股份,股权结构如下:

  ■

  根据Sisram(复锐医疗科技)于香港联交所网站所刊载的2018年年度报告(其中包括经审计的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截至2018年12月31日,Sisram(复锐医疗科技)总资产为35,008万美元,所有者权益为31,410万美元,负债总额为3,598万美元;2018年度,Sisram(复锐医疗科技)实现营业收入15,392万美元,实现利润总额2,278万美元,实现净利润2,183万美元。

  根据Sisram(复锐医疗科技)于香港联交所网站所刊载的2019年中期报告(其中包括未经审计的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截至2019年6月30日,Sisram(复锐医疗科技)总资产为38,675万美元,所有者权益为31,987万美元,负债总额为6,688万美元;2019年1至6月,Sisram(复锐医疗科技)实现营业收入8,543万美元,实现利润总额1,557万美元,实现净利润1,387万美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集团将合计持有Sisram(复锐医疗科技)共计330,558,800股股份,约占其截至本公告日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4.76%;Magnificent View将不再持有Sisram(复锐医疗科技)股份。

  四、《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Ample Up拟以4.02港元/股受让Magnificent View持有的Sisram(复锐医疗科技)96,976,000股股份。

  2、本次交易应在2020年3月31日(或股份购买协议之协议方书面约定的其他日期)前达成如下先决条件(以下简称“先决条件”);若未能在上述期限内达成,则《股份转让协议》将终止:

  (1)获得中国(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及以色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2)取得Prudential Insurance Company of America及Prudential Legacy Insurance Company of New Jersey关于放弃本次交易而产生的潜在利益冲突的书面同意;

  (3)协议双方就本次交易取得各自内部批准。

  3、Ample Up应在先决条件达成后的第二个营业日或本次交易双方约定的其他时间及/或日期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4、《股份转让协议》适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如有争议,应提请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根据提交仲裁通知时生效的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管理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5、《股份转让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交易目的及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集团对Sisram(复锐医疗科技)的持股比例将由52.82%增至74.76%,Sisram(复锐医疗科技)仍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作为本集团医疗器械研发和制造重要平台之一,本次交易将有利于本集团更好地支持Sisram(复锐医疗科技)在医疗技术领域的布局和发展。

  六、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经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后,提请复星医药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会议审议。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陈启宇先生、姚方先生、徐晓亮先生、王灿先生、沐海宁女士及梁剑峰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其余5名董事(包括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江宪先生、黄天祐先生、李玲女士和汤谷良先生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无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1、2019年2月15日,本公司与关联方复星健控、亚东信摩签订《委托代持协议》,本公司及复星健控拟分别委托亚东信摩作为各自对拟新设企业亲贝科技出资人民币30万元、40万元的名义持有人。亲贝科技已于2019年2月完成工商登记。

  2、2019年3月25日,本公司与关联方复星健控签订《增资协议》,本公司与复星健控拟根据各自所持复拓生物股权比例合计出资人民币50,000万元对复拓生物进行增资,其中: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5,500万元认缴复拓生物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5,500万元。该等增资已于2019年3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3、2019 年6月26日,控股子公司复星实业与Breas签订《Intercompany Loan Agreement》,约定仅由复星实业作为股东方向Breas提供期限为不超过一年、金额为 200 万美元的借款。截至本公告日,该等借款仍存续。

  4、2019年7月15日,本公司与关联方复星健控、海囤国际签订《增资协议》,本公司与复星健控、海囤国际拟根据各自所持亲苗科技股权比例合计出资人民币800万元对亲苗科技进行增资,其中: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80万元认缴亲苗科技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80万元。该等增资已于2019年7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5、2019年8月26日,本公司与关联方复星健控签订《投资协议》,本公司与复星健控拟分别出资人民币600万元、400万元共同投资设立复健基金管理公司。复健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与复星健控分别持有其60%、40%的股权。复健基金管理公司已于2019年9月完成工商登记。

  6、2019年8月27日,控股子公司复星实业与Breas签订《Intercompany Loan Agreement》,约定仅由复星实业作为股东方向Breas提供期限为不超过一年、金额为450 万美元的借款。截至本公告日,该等借款仍存续。

  八、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江宪先生、黄天祐先生、李玲女士和汤谷良先生就本次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证所《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一般商业条款,交易定价公允、合理,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

  3、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4、《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9-145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许可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许可意向书的签订情况

  2019年9月12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宏汉霖”)与PT Kalbe Genexine Biologics(以下简称“Kalbe Genexine”)签订《Binding Term Sheet》,复宏汉霖就在研产品HLX10(即重组抗PD-1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以下简称“该新药”)拟授予Kalbe Genexine在区域内(即菲律宾、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等10个国家,下同)及领域内(即:(1)首个适应症、(2)2个联合疗法适应症、(3)Kalbe Genexine依约可选择的其他2个适应症,下同)独家开展商业化(包括但不限于出口、进口、推广、储存、要约出售及销售等商业化行为,下同)的权利及为该等商业化目的而享有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利等(以下简称“本次合作”)。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9年9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2019年9月30日,复宏汉霖与Kalbe Genexine签订《Exclusive License Agreement》(以下简称“《许可协议》”),双方就本次合作达成正式协议。

  本次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合作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许可协议》主要内容

  1、许可领域

  复宏汉霖就该新药授予Kalbe Genexine(1)区域内及领域内的独家商业化权利;及(2)为实现区域内的商业化目的享有的档案资料使用权、专有技术许可权、专利权等。

  2、许可区域

  菲律宾、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老挝、缅甸、柬埔寨、文莱和越南共计10个国家。

  3、付款

  (1)Kalbe Genexine应根据约定向复宏汉霖支付至多68,200万美元(包括首付款、注册及销售里程碑付款),具体安排如下:

  ①首付款为1,000万美元:应于收到复宏汉霖付款通知后的45个自然日内支付。

  ②注册里程碑付款共计不超过2,200万美元,该等里程碑包括(i)该新药领域内任意适应症于全球完成II期或III期临床试验报告或于中国完成II期或III期临床试验,且经与区域内相关监管机构咨询后对该新药的获批上市可具有预期;(ii)该新药领域内任意适应症在区域内任意1个国家获批上市;(iii)Kalbe Genexine选择并引进该新药的其他2个适应症(不包括首个适应症〈即高度微卫星不稳定型实体瘤;如该适应症未于印度尼西亚获批上市,则Kalbe Genexine有权选择其他适应症作为首个适应症〉及2个联合疗法适应症)于区域内任意1个国家分别获批上市。上述注册里程碑付款应于相关注册里程碑达成后的60个工作日内分别支付。

  ③销售里程碑付款共计不超过65,000万美元:根据该新药在区域内的累计净销售额达成情况依约确定,并于相关销售里程碑达成后的60个工作日内分别支付。

  (2)销售提成

  在协议约定期间根据该新药在区域内年度净销售额的达成情况,由Kalbe Genexine按15%或18%的比例支付销售提成。

  4、Kalbe Genexine应就与复宏汉霖共同选择2个该新药的联合疗法适应症所展开的临床试验承担共计1,000万美元的临床试验资金支持。

  5、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许可协议》适用新加坡法律。合作双方发生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应提交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解决。

  四、本次合作的风险

  1、截至本公告日,该新药及与该新药有关的联合疗法(针对若干不同适应症)尚分别于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处于临床试验阶段;根据新药研发经验,新药研发均存在一定风险,例如临床试验中可能会因为安全性和/或有效性等问题而终止。

  2、该新药(包括与该新药有关的联合疗法)于区域内的开发、注册、生产、销售等还须得到区域内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3、新药研发是项长期工作,且新药上市后的销售情况受包括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等在内的诸多因素影响,该新药在区域内的销售业绩是否会高于或低于市场预期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合作是否能够达到约定的付款里程碑并由复宏汉霖收取相关里程碑款项及销售提成亦存在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许可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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