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9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19-060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19年9月19日向各董事发出,表决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3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通讯表决应参加的董事13人(包括独立董事5人),董事长谢永林,董事胡跃飞、陈心颖、姚波、叶素兰、蔡方方、郭建、郭世邦、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郭田勇和杨如生共13人参加了本次通讯表决。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陈心颖、姚波、叶素兰和蔡方方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郭田勇和杨如生一致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19-061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本行”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综合授信额度60亿元,其中:敞口金额50亿元,额度期限1年,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3年,担保方式为应收融资租赁款质押;低风险授信额度10亿元,额度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票据池质押。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平安银行和平安租赁同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相关规定,平安租赁构成本行关联方。

  (三)审议表决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行资本净额为3051.11亿元,本笔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60亿元,占本行资本净额1.97%。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相关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笔交易构成本行重大关联交易,须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本行第十届董事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陈心颖、姚波、叶素兰和蔡方方回避表决。本行独立董事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郭田勇、杨如生对前述重大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前述重大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27日注册成立,是中国平安下属专门从事融资租赁服务的全资子公司。平安租赁注册资本:1389681.9176 万人民币;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37层;法定代表人:方蔚豪。截至2018年末,平安租赁资产总额为2347.41亿元,总负债2055.01亿元,所有者权益292.40亿元,营业收入151.48亿元,净利润32.16亿元。截至2019年6月末,平安租赁资产总额为2555.62亿元,总负债2227.18亿元,所有者权益328.43亿元,营业收入91.91亿元,净利润20.25亿元。平安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行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60亿元,其中:敞口金额50亿元,额度期限1年,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3年,担保方式为应收融资租赁款质押;低风险授信额度10亿元,额度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票据池质押。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前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商业原则进行,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公司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前述关联交易为本公司的正常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授信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本行与平安租赁累计产生授信类关联交易75亿元人民币。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郭田勇和杨如生对本行《关于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先认可,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平安银行董事会关于前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平安银行前述关联交易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前述关联交易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八、备查文件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