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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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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19-064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截至2019年9月19日,公司股票已连续4个交易日(2019年9月16日、2019年9月17日、2019年9月18日、2019年9月19日)涨停。2019年9月20日,公司股票涨幅9.64%,收盘价格为29.68元。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近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告中的风险提示,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 公司TTM市盈率高于与公司业务相似程度相对较高或较为综合型的汽车零部件上市公司TTM市盈率平均值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证监会行业市盈率。

  ● 公司拟与上海帕佛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帕佛儿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华嶅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暂用名,以下简称“华嶅新能源”)。华嶅新能源拟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公司拟出资190万元,占股19%,注册资本较少,公司持股比例较低。

  ● 华嶅新能源拟进行的新能源汽车燃料电池控制系统、氢燃料电池空气压缩机产品尚处于初期技术开发准备阶段,存在开发不成功的风险,存在开发不及预期的情况。受技术和氢燃料配套设施的限制等,该项目开发产品的上市时间和未来市场推广计划暂不确定。氢燃料电池技术成本能否降低到进入大规模商业应用仍存在不确定性。华嶅新能源尚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尚未完成工商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投资。

  ● 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278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有关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5)。

  ●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从1-8月产销情况来看,汽车产销整体下行压力依然较大。1-8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593.9万辆和1610.4万辆,产销量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12.1%和11%。从2019年8月产销数据完成情况看,产销量均未达到200万辆,行业产销整体大幅下降的情况虽有所改变,但面临的压力仍没有有效缓解。8月进入车市产销回升期,环比开始呈现增长,但增幅并不明显。

  ● 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披露了《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1);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披露了《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异常波动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2);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披露了《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3)。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以上公告内容。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上海帕佛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帕佛儿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怀磊先生发函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9年9月18日、9月19日、9月20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截至2019年9月2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29.68元。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2019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为29,630万元,同比增长19.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53万元,同比增长26.11%。相关财务数据和经营指标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二)截至2019年9月20日,A股上市公司中与公司业务相似程度相对较高或较为综合型的汽车零部件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如下:

  ■

  注1:数据来源为同花顺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注2:市盈率(TTM)=当日总市值÷最近12个月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截至2019年9月20日,上述5家上市公司TTM市盈率平均值为27.22,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证监会行业市盈率为14.44,华培动力TTM市盈率高于上述上市公司TTM市盈率平均值及证监会行业市盈率。

  (三)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帕佛儿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怀磊先生,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四)华嶅新能源拟进行的新能源汽车燃料电池控制系统、氢燃料电池空气压缩机产品尚处于初期技术开发准备阶段,存在开发不成功的风险,存在开发不及预期的情况。受技术和氢燃料配套设施的限制等,该项目开发产品的上市时间和未来市场推广计划暂不确定。氢燃料电池技术成本能否降低到进入大规模商业应用仍存在不确定性。华嶅新能源尚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尚未完成工商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风险,理性投资。

  (五)经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出现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 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9月 21 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19-065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有关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278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全文公告如下: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0日,公司披露公告称,拟出资190万元,与控股股东上海帕佛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帕佛儿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华嶅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嶅科技)。华嶅科技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占股19%,从事新能源汽车燃料电池控制系统、氢燃料电池空气压缩机的研发和生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帕佛儿公司净资产规模为7769.28万元,最近一年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366.76万元。本次拟设立的华嶅科技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仅出资190万元,目前尚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尚未完成工商登记,相关产品处于技术开发准备阶段。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华嶅科技拟从事领域在技术、投资、人才、资金等方面的要求、行业惯例和可比公司投资情况,对比你公司和帕佛儿公司在相关领域技术、人才与资信等方面的具体储备情况,具体分析公司和帕佛儿公司对完成相关产品开发落地的资金储备和技术实力,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2)华嶅科技技术开发准备的具体进展情况,相关技术储备的实际情况并进行同行业比较,并结合后续开发难度、时间表、预计投入情况等,充分提示相关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等方面的风险;(3)结合公司的主营业务,说明在华嶅科技拟进入的相关领域,是否与公司存在协同效应,前期可行性研究的具体情况;(4)结合相关规则,说明公司自愿性披露上述投资事项的主要意图和相关考虑,及后续信息披露一致性披露的相关安排。

  二、根据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18日、19日披露的股价异动及相关风险提示公告显示,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和帕佛儿公司筹划共同出资设立华嶅新能源的决策流程和具体时间节点、相关责任人;(2)在筹划共同出资设立华嶅新能源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在上述公告中确认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的原因和主要考虑。

  三、核实并自查公司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并依法依规提交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9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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