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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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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增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19-06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增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接受增信主体:国君-电建租赁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

  ●增信方式:(1)差额补足:专项计划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公司须对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2)流动性支持:于专项计划售回行权日前,如计划管理人从登记托管机构获取的已进行售回登记并确认完成售回的资产支持证券份额少于对应的售回登记期内申请售回并经确认的资产支持证券份额,且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未按约定购买的,该等差额部分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由公司购买。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概述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后续工作计划及届时的市场条件,在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范围内分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开展前述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董事会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审批有关发行事宜。公司董事长于2019年7月12日作出决定,同意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将依据融资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享有的租金请求权和其他权利及其附属担保权益作为基础资产转让予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并为专项计划提供差额补足及流动性支持,差额补足和流动性支持的具体内容以公司向专项计划管理人出具的增信承诺函为准。

  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国君-电建租赁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9]1408号)之后,国君-电建租赁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到期日为2029年8月20日、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到期日为2029年8月20日,发行总额为10亿元人民币,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为9.22亿元人民币、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为0.78亿元人民币。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专项计划的全称为“国君-电建租赁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管理人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始权益人为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基础资产为原始权益人依据融资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享有的租金请求权和其他权利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具体发行规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占比及认购安排可根据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情况在授权范围予以调整),期限不超过10年,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环境确定,发行对象为合格投资者、且不超过二百人,增信方式为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及次级分层、公司向计划管理人出具增信承诺函并承担补足和流动性支持义务及其他必要的增信措施。

  三、增信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国君-电建租赁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增信承诺函二》,其主要内容如下:

  1)差额补足:公司为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税金、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2)流动性支持:公司为资产支持证券的售回提供流动性支持,即于售回行权日前,如计划管理人从登记托管机构获取的已进行售回登记并确认完成售回(即发生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份额少于对应的售回登记期内申请售回并经确认的资产支持证券份额,则计划管理人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该等差额部分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由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购买,如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未按约定购买的,则该等差额部分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由公司购买。

  3)差额支付承诺期间:该承诺函自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公章且该专项计划设立日起生效,直至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所有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清偿完毕。若计划管理人宣告专项计划设立失败,则自动终止且自始不产生效力。

  四、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意见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及2019年7月12日作出的董事长决定,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设立专项计划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融资能够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依据融资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享有的租金请求权和其他权利及其附属担保权益作为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收益稳定、整体风险较低,公司实际承担差额补足的可能性较小;此外,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提供相关增信措施能够有效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发行的专项计划提供差额补足和流动性支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8月31日,公司本部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非关联第三方的担保余额64,928.8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75%;公司本部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7,349,541.8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5.33%;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董事长决定。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19-062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差额补足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接受差额补足方:中电建保理融信第1-6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保理融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本次差额补足金额:保理融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储架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其中首期发行规模为10.78亿元人民币,公司须对各期发行的专项计划所对应专项计划账户中融信债权的实际回收金额与各期对应的《基础资产买卖协议》等交易文件中基础资产清单所列的对应融信债权金额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概述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后续工作计划及届时的市场条件,在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范围内分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开展前述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董事会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审批有关发行事宜。公司董事长于2019年7月13日作出决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发起专项计划,并同意由公司对各期发行的专项计划所对应专项计划账户中融信债权的实际回款金额与各期对应的《基础资产买卖协议》等交易文件中基础资产清单所列的对应融信债权金额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差额补足的具体内容以公司向专项计划管理人出具的差额支付承诺函为准。

  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中电建保理融信第1-6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9]1381号)之后,首期保理融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发行。专项计划仅设置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预期到期日2020年7月28日,发行总额为10.78亿元人民币。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保理融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全称为“中电建保理融信第1-6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管理人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始权益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基础资产为原始权益人持有基础资产清单所列的由原始权益人在专项计划设立日转让给专项计划的、原始权益人依据初始基础合同、《融信开具协议》、《融信融资协议》对债务人享有的融信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储架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发行期次及每期发行规模和期限可根据监管机构要求或最终工作成果以及市场情况在前述发行总规模内和总期限内予以调整,并以实际发行情况为准,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环境确定,发行对象为合格投资者、且不超过二百人,增信方式为公司向计划管理人出具《差额支付承诺函》并承担补足义务及其他必要的增信措施(根据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环境选择)。

  2019年8月27日,首期保理融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发行。专项计划仅设置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预期到期日2020年7月28日,发行总额为10.78亿元人民币。

  三、差额支付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保理融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中电建保理融信第1-6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差额支付承诺函》,其主要内容如下:

  1)差额支付:公司对各期发行的专项计划所对应专项计划账户中融信债权的实际回款金额与各期对应的《基础资产买卖协议》等交易文件中基础资产清单所列的对应融信债权金额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2)差额支付承诺期间:自承诺函生效之日起(含该日)对专项计划账户中融信债权的实际回款金额与《基础资产买卖协议》中基础资产清单列示的对应融信债权金额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直至专项计划受让的融信债权全部清偿完毕。

  四、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意见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及2019年7月13日作出的董事长决定,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设立专项计划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融资能够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保理融信债权作为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收益稳定、整体风险较低,公司实际承担差额补足的可能性较小;此外,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提供相关增信措施能够有效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发起专项计划并由公司为对各期发行的专项计划所对应专项计划账户中融信债权的实际回款金额与各期对应的《基础资产买卖协议》等交易文件中基础资产清单所列的对应融信债权金额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8月31日,公司本部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非关联第三方的担保余额64,928.8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75%;公司本部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7,349,541.8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5.33%;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董事长决定。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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