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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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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ST大控    编号:临2019-117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9月12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9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五)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林大光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进入退市整理期并终止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框架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对外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昶御科技有限公司与慧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曾室净签署《公司收购框架协议》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其持有的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上述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目前处于筹划阶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9-057号《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关于签署收购资产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9年9月17日,公司股票已连续18个交易日低于股票面值,按照风险警示板日涨跌幅5%计算,预计公司股价在后续 2个交易日将继续低于股票面值,公司股票将因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股票面值,触及终止上市条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公司在退市整理期间不得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上市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或者虽未暂停上市但存在其他可能被强制退市情形,且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并公告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决定公司股票在终止上市后是否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鉴于上述规定要求,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进入退市整理期并终止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框架协议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7票赞成,O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9-118号《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就关于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进入退市整理期

  并终止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框架协议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公司在退市整理期间不得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上市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或者虽未暂停上市但存在其他可能被强制退市情形,且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并公告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决定公司股票在终止上市后是否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鉴于上述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考虑决定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进入退市整理期并终止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框架协议事项。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47    证券简称:*ST大控    公告编号:2019-118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0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本次议案应当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如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公司股票将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5

  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如经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本议案,公司股票将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直接终止上市,不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0月9日10 点 00分

  召开地点:大连保税区仓储加工区IC-33号3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0月9日

  至2019年10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9年9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本次议案应当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对于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应当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账户卡;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出席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2019年10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大连保税区仓储加工区IC-33号3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将于2019年9月20日停牌,如公司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目前公司距停牌只剩余2个交易日交易,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如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股票将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如上述议案审议未通过的,公司股票将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直接终止上市,不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二、联系人:马翀

  联系电话:0411-65919276

  传真:0411-65919275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0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ST大控   编号:临2019-119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九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1、截至2019年9月17日,公司股票已连续18个交易日低于股票面值,按照风险警示板日涨跌幅5%计算,预计公司股价在后续2个交易日将继续低于股票面值,公司股票将因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股票面值,触及终止上市条件。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9月20日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签署收购资产框架协议的议案》,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上述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公司在退市整理期间不得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上市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或者虽未暂停上市但存在其他可能被强制退市情形,且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并公告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决定公司股票在终止上市后是否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进入退市整理期并终止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框架协议的议案》,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将于2019年9月20日停牌,如公司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目前公司距停牌只剩余2个交易日交易,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前为沪股通标的,目前公司仍有部分沪股通投资者。由于公司已被调出沪股通标的,沪股通投资者可以选择出售所持公司股票,但不可以买入公司股票。如公司进入退市整理期,沪股通投资者可以选择在退市整理期出售所持公司股票;如公司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对投资者只剩余2个交易日交易,后续进入股转系统后可能无法转让,具体事宜请透过相关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联系香港结算了解情况。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以0.71元/股收盘,股票已连续18个交易日(2019年8月22日- 9月17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按照风险警示板日涨跌幅5%计算,预计公司股价在后续2个交易日将继续低于股票面值。2019年9月19日,公司股票因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股票面值,将于2019年9月20日开始停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现就风险提示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 条之(五)项的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上海证券交易所有权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8 条规定,出现上述情形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情形出现的下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停牌起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6 条规定,公司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收盘价低于股票面值的情形消除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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