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6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9月11日上午10:00在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吉林合大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合大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拟向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由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六年。
公司董事会认为:吉林合大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19-055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合大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本次担保,已实际为吉林合大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合大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拟向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由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六年。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吉林合大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1月14日
注册地点:农安县哈拉海镇街内镇政府办公楼2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22081835009W
法定代表人:朱岩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节能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光伏工程施工;照明工程施工(不含电力安装工程);太阳能组件、灯具、光电设备、光伏电池及组件、光伏发电系统、光热系统、太阳能硅材料、新能源技术应用产品;农作物种植、畜禽养殖、农产品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关活动)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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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吉林合大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将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协议,期限不超过六年,我公司将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担保保证合同》,担保租赁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六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吉林合大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7,2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3.86%,除前述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