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550 证券简称: 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 2019-046
200550 江铃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汽车”或“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23日向全体董事、监事、执行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发出了此次董事会相关议案。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至9月4日以书面表决形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8人。董事姜大卫未出席本次会议,他授权副董事长陈安宁作为其在本次会议上的代表。
四、会议决议
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形式通过以下决议:
1、南昌市江铃投资有限公司提名万建荣先生候选公司董事,袁明学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同意将南昌市江铃投资有限公司的上述董事提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卢松先生、王琨女士、李显君先生一致同意上述人事议案。
上述变动后,袁明学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袁明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万建荣先生简历:
万建荣先生,1965年出生,拥有华中工学院机械制造专业学士学位和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江铃汽车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万建荣先生曾任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动机厂副厂长,厂长,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江西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总经理。万建荣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近三年未因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万建荣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福特汽车公司提名Thomas Peter Hilditch先生候选公司董事,姜大卫(David Johnston)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同意将福特汽车公司的上述董事提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卢松先生、王琨女士、李显君先生一致同意上述人事议案。
上述变动后,姜大卫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姜大卫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Thomas Peter Hilditch先生简历:
Thomas Peter Hilditch先生,1977年生,拥有伦敦大学化学学士学位及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管理会计硕士学位,现任福特中国首席财务官。Hilditch先生曾任福特奥托桑财务负责人、福特亚太采购部财务负责人、福特Sollers合营公司首席财务官、福特Sollers合营公司首席营运官。Thomas Peter Hilditch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近三年未因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Thomas Peter Hilditch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董事会批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全文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卢松先生、王琨女士、李显君先生就公司董事变更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已知晓会议内容。
2、经审阅万建荣先生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万建荣先生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董事的任职条件,同意此提名人选。
3、经审阅Thomas Peter Hilditch先生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Thomas Peter Hilditch先生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董事的任职条件,同意此提名人选。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6日
证券代码: 000550 证券简称: 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 2019-047
200550 江铃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23日至9月4日以书面表决形式批准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9月23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9月22日~9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22日下午3:00至2019年9月23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16日。B股股东应在2019年9月10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9月16日下午3: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如股东本人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8、会议地点:中国江西省南昌市迎宾北大道509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1.01、关于选举万建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2、关于选举Thomas Peter Hilditch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见2019年9月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以上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即:股东所拥有的累积表决权总数为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大会应选举董事人数之积。股东可以将其所拥有的表决权以其累积表决权总数为限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投向数位候选董事。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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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出席的人士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会议登记。B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出席人士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会议登记。
非江西省南昌市本埠的公司股东(包括B股股东)可以通讯方式预约登记。(出席会议的回执见附件2)
登记时间:2019年9月17日至9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
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迎宾北大道509号公司证券部
2、大会预期不超过一天。参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志勤、王莹
电话:86-791-85266178
传真:86-791-85232839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50
2、投票简称:江铃投票
3、填报选票数。
对于本次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对本议案组的累积表决权总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票总数超过其所拥有对本议案组的累积表决权总数的,其对本议案组所投的选票均视为无效选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22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2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关于批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董事会决议》。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6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请对各议案明确填报表决权数。)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股份类别(A股或B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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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出席股东大会回执
致: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9年9月1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签名:
股东账号:
股东签署:(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