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19-059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支机构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公司分支机构出具的《关于对华安证券上海虹口区吴淞路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114号),具体内容如下:
“经查,我局发现你营业部的合规管理人员由营业部负责人兼任,以致合规管理人员兼任了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职务。
上述违规事实违反《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3号)第二十三条规定。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3号)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目前,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对上海吴淞路营业部原兼职合规监督员进行变更,该营业部合规管理人员的设置已符合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