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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19-085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9月2日上午10:00在公司A栋C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姚江、张开华、刘炜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以2019年9月2日为授予日,向111名激励对象授予4,615,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3元/股。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6票,其中同意票为6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董事刘文豪先生、雷先坤先生、范莉女士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7)。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于2019年9月2日,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43.85万股限制性股票,与经股东大会审定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不存在差异,未违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构成法律障碍。股票授予价格为8.35元/股。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8)。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3日

  备查文件

  1、《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19-086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9月2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红阳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以2019年9月2日为授予日,向111名激励对象授予4,615,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3元/股。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7)。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于2019年9月2日,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43.85万股限制性股票,与经股东大会审定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不存在差异,未违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构成法律障碍。股票授予价格为8.35元/股。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8)。

  二、备查文件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19-087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19年9月2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4,615,000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8.30元/股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9月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9年9月2日为首次授予的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年8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2、2019年8月19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19年8月8日起至2019年8月17日止,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2019年8月23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4、2019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相关公告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均已满足,确定首次授予的授予日为2019年9月2日,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9月2日。

  2、授予数量: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为4,615,000股。

  3、授予人数: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为111名。

  4、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8.30元/股。

  5、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锁定期不少于12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锁定期内不得转让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在解锁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解锁安排如表所示:

  ■

  7、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11人,激励对象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如下:

  ■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授予条件,监事会同意以2019年9月2日为首次授予的授予日,向111名激励对象授予4,615,000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均无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将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作为塞力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在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进行分期确认。

  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为2019年9月2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则2019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等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满足,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19-088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权益授予日:2019年9月2日

  ●预留权益授予数量:438,530股

  ●预留权益授予价格:8.35元/股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9月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的议案》,确定2019年9月2日为授予预留权益的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年8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2、2019年8月19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19年8月8日起至2019年8月17日止,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2019年8月23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4、2019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预留权益的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的议案》。

  相关公告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权益授予条件均已满足,确定预留权益的授予日为2019年9月2日,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预留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限制性股票预留权益的授予日为2019年9月2日。

  2、授予数量:预留权益授予数量为438,530股。

  3、授予人数:预留权益授予人数为11名。

  4、授予价格:预留权益授予价格为8.35元/股。

  5、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锁定期不少于12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锁定期内不得转让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在解锁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

  7、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1人,激励对象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如下:

  ■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授予条件,监事会同意以2019年9月2日为预留权益的授予日,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438,530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参与本次预留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将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作为塞力斯本次预留权益的激励成本在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进行分期确认。

  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授予日为2019年9月2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则2019年-2023年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等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满足,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19-089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于2019年8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针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采取了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全面做了登记。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就核查对象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2019年2月8日至2019年8月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一)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结果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中共有24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

  除上述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关于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限定参

  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

  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1、大股东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瑞美科学仪器有限公司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股票的情形。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温伟先生因增持计划于2019年3月8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55,700股股票。此次交易已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其他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其买卖公司股票前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其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3日

  附件一:《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

  ■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19-090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8年11月7日召开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议案。公司于2019年1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9年1月21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8元/股的条件下,将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调整为不少于人民币1.6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包含第二次已经回购的金额39,999,074.92元)。并于2019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版)》(                        公告编号:2019-016)。

  现将公司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展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8月31日,公司二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5,472,7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678%,成交的最高价为19.445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15.64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95,886,161.22元(含印花税、佣金、利息等交易费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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