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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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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9-078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券进展暨办理部分股权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国轩”)的通知,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需要,珠海国轩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1,650,000股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债情况

  公司于2017年6月17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59),控股股东珠海国轩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签发的《关于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253号),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可交换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

  珠海国轩采用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本股票担保及信托形式次债券,珠海国轩以其合法拥有的公司A股股票及其孳息(包括送股、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现金分红等)作为担保及信托财产并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以保障本次债券持有人完成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次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珠海国轩于2017年7月25日办理了部分股权担保及信托登记(    公告编号:2017-068),将公司股份42,000,000股分别转户至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名为“珠海国轩-开源证券-17国轩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以下简称“专户1”)和“珠海国轩-开源证券-17国轩E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以下简称“专户2”)。

  2017年8月31日,珠海国轩完成其所持公司部分股票为标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第一期)的发行(    公告编号:2017-079)。

  珠海国轩于2017年10月24日办理了部分股权担保及信托登记(    公告编号:2017-087),将公司股份50,000,000股分别转户至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名为“珠海国轩-开源证券-17国轩E3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以下简称“专户3”)和“珠海国轩-开源证券-17国轩E4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以下简称“专户4”)。

  2017年10月26日,珠海国轩完成其所持公司部分股票为标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第二期)的发行(    公告编号:2017-094)。

  2018年8月10日,珠海国轩与本次可交换债受托管理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签署了《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B)之担保及信托合同之补充协议》,将公司股份12,500,000股登记在专户2中(    公告编号:2018-094)。

  2018年9月12日,珠海国轩与开源证券分别签署了《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A)之担保及信托合同之补充协议》和《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B)之担保及信托合同之第二次补充协议》,将公司股份7,900,000股分别登记在专户1与专户2中,其中专户1登记700,000股,专户2登记7,200,000股(    公告编号:2018-096)。

  2018年11月8日,珠海国轩与开源证券分别签署了担保及信托补充协议,将公司股份60,000,000股分别登记在专户1、专户2、专户3和专户4中,其中专户1登记2,000,000股,专户2登记3,000,000股,专户3登记49,150,000股,专户4登记5,850,000股(    公告编号:2018-107)。

  二、控股股东部分股权担保及信托登记情况

  2019年8月28日,珠海国轩与开源证券分别签署了担保及信托补充协议,将持有的公司股份1,380,000股登记在担保及信托专户2中,将持有的公司股份270,000股登记在担保及信托专户4中,上述登记的标的股票在担保及信托专户期间产生的孳息一并作为本期债券的担保及信托资产。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珠海国轩持有本公司股份282,351,2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84%。其中,珠海国轩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80,701,2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0%;专户1持有本公司股份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专户2持有本公司股份51,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2%;专户3持有本公司股份10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1%,专户4持有本公司股份13,2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

  三、备查文件

  1、担保与信托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证明。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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