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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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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090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后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充分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有关规定,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能源”或“公司”)因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违约事件发生,现就目前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后续安排公告如下:

  一、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违约事件发生后,在各界理解、支持下,公司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努力确保生产经营稳定,未出现非正常停顿、歇业情况,2018年实现全年发电量334.72亿千瓦时,原煤产量976.61万吨。2019年以来,电力、煤炭等主业经营正常,公司所属14座在产矿井继续保持安全生产,煤矿效益稳定;4家电厂得益于电煤价格往下回调和电厂利用小时数提高,电厂效益有所提升。2019年上半年公司完成发电量153.08亿千瓦时,原煤产量412.69万吨。

  公司重大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大亚湾项目目前处于验收阶段,水联运工作已于2019年3月底完成,4月25日公司已获得港口主管部门同意开展靠泊作业调试的批复意见,7月3日已获得惠州市交通运输局同意试运行经营批复意见,预计将于2019年9月投入试运营。设计年产600万吨的陕西亿华海则滩煤矿建设项目核准手续正在积极办理中。

  二、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进展情况

  永泰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以下简称“债委会”)自2018年8月23日成立以来,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债权人开展救助帮扶措施。2019年3月22日,债委会发出纪要明确:在债务重组过渡期内,在公司满足相应条件后,主席团建议各债委会成员按照基准利率水平降低企业财务风险,存量债券票息建议降至基准利率水平,在清偿原拖欠本息后建议免除相应罚息复利。

  2019年7月19日,债委会发出纪要明确:债委会主席团会议一致通过永泰能源债务重组初步方案,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实施债转股、债权延期、降低企业财务成本等措施帮助企业降杠杆,结合非核心资产处置变现,调整企业资产负债率至合理水平。

  目前公司和债委会已与永泰能源主要债权人沟通,债务重组方案整体思路获得大多数已沟通债权人认可。该重组方案实施后,将降低公司的负债规模和财务成本,提升公司业绩,调整公司资产负债率至合理水平,最大限度保障全体债权人及中小股东利益。

  三、公司资产处置进展情况

  为加快资产出售工作,公司通过对内设立总协调组和专项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及奖惩机制,对外积极拓宽交易渠道、广泛收集市场信息等手段,多举措推动资产处置进度。目前公司正对首批238亿元资产处置项目与各意向购买方进行深入沟通,其中:珠海东方金桥一期与二期基金、华能延安电厂49%股权、张家港青草巷吉君能源有限公司65%股权、江苏永泰华兴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苏吉意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江苏吉新电力有限公司60%股权已完成出售,回笼资金已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经营所需资金。后续公司将继续强化资产处置力度,推进债务问题化解。

  四、债务融资工具处置进展情况

  公司将继续通过稳定企业生产经营、加快资产处置、积极参与永泰集团战略重组等多种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在债委会及监管部门的统一指导下,共同化解债务风险,从根本上保障债权人权益。

  同时,公司将保持与投资者及相关中介机构的密切沟通,做好后续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处置工作,并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和各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定向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充分、完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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