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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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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19-067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8月30日,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智能”)第五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17层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分别于2019年8月2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季翔先生、耿利航先生、项立刚先生、宋德亮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刘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减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调减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9年5月6日公司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授权,本次调减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19-071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8月30日,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栋17层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于2019年8月2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刘明先生、王欣欣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减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调减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四、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19-069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大提示:以下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19年5月6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2019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拟采取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潜在影响

  (一)主要假设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19年9月30日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62,400,000股;

  4、在预测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以预案公告日的总股本312,000,000股为基础。除此之外,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5、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3,44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6、2018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1,697,046.87元和40,182,906.05元。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但由于公司业绩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以及业务发展状况等多重因素影响,未来整体收益情况较难准确预测,因此假设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分别为0%、50%、100%三种情形。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19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7、未考虑预案公告日至2019年末可能分红的影响,该假设仅用于预测,实际分红情况以公司公告为准;

  8、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9、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

  注: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从投入使用至募投项目投产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股东回报仍然依赖于公司现有的业务基础,由于公司总股本增加,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将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指标下降。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当年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3,440万元,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中不包括铺底流动资金及其他费用等非资本性支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等相关说明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并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将改进完善业务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加强对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加强销售回款的催收力度,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提高营运资金周转效率。

  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重新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三)加速推进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123,44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AIoT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运用将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可有效提高公司主营业务能力及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抓紧进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工作,积极调配资源,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力争实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早日建成并实现预期效益,使公司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尽快得到填补。

  (四)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公司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进一步明晰和稳定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政策。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公司将在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企业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提升的过程中,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综上所述,公司将提升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加速推进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19-070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相关主体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采取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一)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二)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控股股东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19-068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减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决定将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调减为“不超过人民币12.35亿元”。现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调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调整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35亿元,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调减募集资金总额的原因

  根据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经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决定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将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调减为“不超过人民币12.35亿元”。

  2019年5月6日公司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授权,本次调减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针对上述调整,公司编制了《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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