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8月27日,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大”或“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本着平等、诚信和互利互惠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决定在不良资产业务、保险业务服务、银行业务服务、证券业务服务等方面,达成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了《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9)。原披露公告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公告标题及部分内容与协议名称及部分内容不一致,特作以下更正:
一、标题的更正
更正前:标题为《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更正后:标题为《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二、部分内容的更正
更正前:四、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签署后,公司通过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合作,借助其强大的资金、品牌优势和丰富资产管理、风险控制经验,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管理、转型发展等方面提供有力的支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和保障资金安全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公司与东方资产签署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仅是双方的战略合作意向,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具体合作项目,双方将另行签署具体的项目协议。
更正后:四、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后,公司通过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合作,借助其强大的资金、品牌优势和丰富资产管理、风险控制经验,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管理、转型发展等方面提供有力的支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和保障资金安全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公司与东方资产签署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仅是双方的业务合作框架意向,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具体合作项目,双方将另行签署具体的项目协议。
特别说明:除上述更正事项之外,其他内容均无变化。由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导致上述错误的出现,在此向广大投资者致以最诚挚的歉意。公司董事会将在后续工作中不断加强对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保障投资者利益。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