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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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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247                                公司简称:ST成城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9年上半年不进行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仅为696.74万元,全部收入来自于吉林的商业地产租赁业务,比上年同期下降71.92%,实现营业成本161.0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1.94%,实现营业利润-2,296.0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2.17%,实现公司净利润-2,291.3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4.67%。本期公司净利润为负数主要由于财务利息费用金额达到1,990.11万元,是造成经营亏损的主要原因,同时导致了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1,161.81万元,持续增长的利息费用给公司带来了沉重的经营负担,为了扭亏经营不利的局面,公司管理层将同公司大股东以及其他第三方共同解决债务问题,缓解经营困境,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解释,同时对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根据财会【2019】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财政部公布的[2019]6号通知要求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通知进行了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方项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ST成城          编号:2019-017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方项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ST成城          编号:2019-018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吴洪霏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对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9年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半年报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ST成城      编号:2019-019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的相关要求,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公司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会计准则。

  根据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所有者权益部分新增项目“专项储备”项目;

  2、利润表

  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将“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新增项目“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公布的[2019]6号通知要求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通知进行了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八次监事会决议;

  3、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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