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一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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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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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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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3.1.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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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母公司糖销量大幅度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母公司糖销量大幅度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母公司销售业务量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母公司相关费用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母公司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母公司收回历年欠款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母公司本期未收到应收股利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母公司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3.1.2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公司主要业务收入来源于投资收益。报告期内恒泰证券实现净利润为63,287.0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1,094.35万元
3.1.3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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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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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控股子公司情况
A、包头华资糖储备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2,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持有其100%股份,主要业务范围白糖、原糖、粮食制品的储存、供应链管理、货代、港口接卸代理、仓库出租等,截止报告期末总资产为73,572,104.84元,净资产为73,520,030.57元,净利润为558.27 元。
B、内蒙古乳泉奶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1,000万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止报告期末总
资产为164,216,481.20元,净资产为162,354,441.08 元,净利润为-809,417.73元。
3.1.6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A、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注册资1,538,722.4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持有的华夏银行股权增至84,023,000股,为全流通股份,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0.55%,报告期内公司未出售该公司股份。
B、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5日恒泰证券正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总股数为2,604,567,412股,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2,153,721,412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持有450,846,000股。公司持股数量为308,000,000股,持股比例11.83%。报告期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08,889,148.71 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0,943,480.61元。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相关要求,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2019-023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召开时间:2019年8月29日
●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 主持人:副董事长张世潮
● 参加人:全体董事(7人)
● 召开方式:现场加通讯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2019-024)。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2019-024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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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公司对2018年12月31日/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进行追溯调整如下:
1、合并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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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母公司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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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 2019 年 4 月 30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文) 的要求,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 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为清晰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济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2019-025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1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及书面表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其议定事项,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及《2019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审核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时,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为清晰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济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31日
公司代码:600191 公司简称:华资实业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