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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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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哈高科深入贯彻创新发展理念,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思路,在管理模式、考核体系、用人机制等方面推出一系列改革措施,给公司的经营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公司整体的管理能力和盈利能力有所提升。

  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626.88万元,同比增长266.7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4.58万元,同比减亏995.72万元。

  (一)主营业务情况

  1、大豆深加工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豆食品公司2019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5,874.05万元,同比增长1,124.37%,主要是贸易收入增加所致。净利润-474.63万元,同比减亏129.31万元。大豆食品公司设备陈旧、产品产销量低,大客户多数集中在南方沿海城市,产品运距长,运输成本高。2019年上半年,尽管大豆食品公司在提质降耗、减员增效等方面采取了很多措施,亏损额有所减少,但仍未能扭亏。

  2、制药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白天鹅药业2019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64.46万元,同比增长120.98%,净利润-597.08万元,同比减亏243.09万元。

  白天鹅药业的片剂(含生化提取)生产线2018年4月4日通过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MP认证并获发《药品GMP证书》,公司经过充分论证自2018年起启动了香茹菌多糖片、头孢克肟等品种的生产,并逐步恢复胸腺肽肠溶片的生产,但由于恢复生产时间不长,上述产品销量短期内难以大幅增长,白天鹅药业报告期仍然出现较大金额的亏损。

  3、防水卷材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绥棱二塑2019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117.24万元,同比增长40.29%,实现净利润-193.77万元,同比增亏256.72万元。2019年上半年绥棱二塑在拓展销售区域、新产品研究等方面有所进展。报告期内亏损主要是坏账计提所致。

  该公司投资建设的纺粘法非织造布生产线,设计年生产能力3000吨,目前处于设备调试阶段。

  4、工业厂房业务:公司控股子公司临港置业2019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05.59万元,同比增长5,595.01%,实现净利润-782.09万元,同比增亏220.17万元。临港置业投资建设的青岛临港电子加工区现有17栋工业厂房和配套宿舍楼已全部建设完毕,目前还剩余73亩地待建设,报告期内亏损主要是因诉讼计提或有负债所致。

  5、其他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高科地产2019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077.70万元,同比增长15.16%,实现净利润1,272.77万元,同比增长43.38%。高科地产2019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及利润均来自于哈尔滨市道里区的“松花江·尚”项目。截止2019年6月30日,该项目剩余住宅可售面积289.36平方米,商服可售面积2,157.11平方米。

  公司全资子公司物业公司主要负责公司历史遗留物业及其他物业的管理。该公司2019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014.97万元,同比增长43.04%,实现净利润114.42万元,同比增长138.31万元。

  (二)非主营业务情况

  1、本公司持有浩韵控股45%股权。报告期内本公司与浩韵控股实际控制人钱浩强签署了《补充协议》,约定将按新的利润分配方式对浩韵控股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1,039.11万元及以后年度的利润进行分配;同时浩韵控股2019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33.19万元,上述两项因素综合影响本公司2019年上半年净利润548.83万元。

  注:浩韵控股新的利润分配方式为:当哈高科累计获得浩韵控股分红金额≤1.5亿元时,哈高科和钱浩强的利润分配比例为100%和0%;当哈高科累计获得浩韵控股分红金额>1.5亿元时,哈高科和钱浩强的利润分配比例为按实缴股权比例分配。

  2、本公司持有温州银行54,749,658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85%。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至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将持有的温州银行股份按以公允价值计量,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温州银行股份增值547万元,影响本公司2019年上半年净利润410.25万元,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无需追溯调整。

  3、本公司持有普尼公司31.07%股权。普尼公司目前的主要业务是自建或承接光伏电站施工项目以及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受光伏行业的影响,该公司2019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994.31万元,影响本公司2019年上半年净利润-308.93万元。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自 2019 年1月1日起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变更财务报表的格式,对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作出如下调整:将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分类调整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报表列报的项目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具体影响科目及金额见会计报表附注。

  2、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净损益产生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9-042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30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0日以直接送达或通讯方式发出。公司5名董事全部出席了会议,其中史建明、韩东平、何慧梅、黄海伦等四位董事参加现场会议,马昆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和科目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9-043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决定根据最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根据财会〔2019〕6号有关要求,本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号通知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和科目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 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 利润表

  利润表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

  2018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如下:

  ■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2019 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净损益产生影响,且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9-044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组进展情况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于2019年7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年7月15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出具的《关于对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9】1009号)(以下简称“《审核意见函》”),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函的公告》。

  2019年8月1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对《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以及相关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向广大投资者提示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

  二、本次重组的后续工作安排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相关各方仍在积极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沟通及协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正在持续推进,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重组尚需取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本次重组能否顺利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本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00095                                公司简称:哈高科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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